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8〕23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李新南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李新南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