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7〕39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杨建民同志
免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免去杨建民同志的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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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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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 2017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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