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7〕30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林建军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林建军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黄宝坚同志挂任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严日冲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级);
李梅玲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东同志任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职务;
卢琼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法制办副主任、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江仲佳同志的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超雄同志的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松芳同志的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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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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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三科 2017年7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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