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41号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研究,同意:
曾仕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吴社健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保留副科职待遇),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冯宏标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严秀雄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一大队队长职务;
黄淦清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洁冰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谢日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科长职务;
赵强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科科长职务;
吴翠冬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专卖管理科科长职务;
冼伟明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药械安全监管科科长职务;
陈建华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药械稽查科科长职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