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15号
区人民法院党组: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黄国强、严文定、廖勇章等同志任区人民法院主任科员;
叶飞燕、杨坚、罗植棠、张发波、陆伟尧、谭志权等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