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干部任免

区纪委机关: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仇建华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正科级纪律检查员;

谭坚荣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欧兴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调研教育室主任;

黄友谊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组长;

 

区委组织部:

周玉菊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科级纪律检查员。

康志杰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干部培训科科长;

 敏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工资福利科科长;

区鸿文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秘书科科长;

杨建民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干部科科长;

谢捷兴同志任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两新”办主任职务。

刘明月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两新组织党工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仇敏华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办公室主任;

何洪超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社会福利科科长。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肖国辉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投标科科长;

谭佩华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粮食调控管理科科长;

邓荣生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综合核算科科长;

仇爱琼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收费价格管理科科长。

 

区教育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叶有雄同志任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麦锡良同志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谢日辉同志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国强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专卖管理科科长。

 

区农林渔业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陈润珍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主任科员;

梁灿桃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森林派出所所长;

颜艳芬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办公室主任;

杜细文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陈海冲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水产科科长;

彭伟明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招商科科长。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游元璋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莉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更合派出所更楼社区民警中队指导员;

严海辉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

黎楚夫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孙琪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侦大队五中队指导员;

李回清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沿江社区民警中队中队长;

杨伟雄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监督室副主任;

刘良修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荷城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指导员;

肖文锋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杨和派出所杨梅社区民警中队指导员。

 

区档案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邓凯平同志任区档案局办公室主任;

温丽琴同志任区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科长;

陈纲同志任区档案局党史科科长;

吴海华同志任区档案局方志科科长;

梁锡贞同志任区档案局档案管理科科长。

 

区总工会: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黎培生同志任区总工会权益经济部部长;

廖伟健同志任区总工会组织宣传部部长。

 

团区委: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谢天山同志任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书记

陈文龙同志任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副书记;

罗兆初同志任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副书记;

李俊义同志任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区妇联: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谢素文同志任区妇联办公室主任;

程洁明同志任区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部长;

程志玲同志任区妇联组织宣传教育部部长。

 

区公资办: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颜惠能同志任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

夏伟盛同志任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人事秘书科科长。

 

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吴建仪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方文钰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侯玉霞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荷城办事处主任;

罗剑辉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会保险稽核科科长;

罗建华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

贺向阳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科长。

 

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区卫生监督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李泽民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刘日明同志任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宣传教育科科长,免去其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区人民法院: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彭智聪同志任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宋乃良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

 

荷城街道党工委: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王杰才同志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办事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人大荷城街道工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谭胜全同志任荷城街道组织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黄志彤同志任荷城街道社会工作局常务副局长;

黄国垣同志任荷城街道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

招志军同志任荷城街道宣传文体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黎曙光同志任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熊鹏程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常务副局长;

何丽华同志任荷城街道团委专职副书记。

 

明城镇党委: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廖杰东同志任明城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谭梅芳同志任明城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姚明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其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执法督查科科长。

 

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黄海影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其任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务部部长。

 

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黄涛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其任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协调督办科科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玉山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其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科科长。

 

杨和镇党委:

潘钻梅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其任杨和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何锦华同志任区委副秘书长;

金向明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立同志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科长。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招薇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谭翠龄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地籍管理科科长;

杜丽清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科科长;

杨子涛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利工程管理科科长职务;

谭伟杰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更合镇党委: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廖海坚同志任更合镇组织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彭国雄同志任更合镇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谭至诚同志任更合镇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罗文辉同志任更合镇党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黎伟年同志任更合镇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李锦强同志任更合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梁红冰同志任更合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经区委研究,同意:

刘海驱同志任区委依法治区办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主任科员职务;

杨舒蔚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副主任科员。

 

区财政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严杰雄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职务;

黄月婵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科长职务;

免去罗德忠同志的区财政局工贸发展科科长职务。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经区委研究,同意:

黄建彬同志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科长(试用期一年)。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经区委研究,同意:

谭有恒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维护稳定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海梁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610业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飞帆同志的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秘书科科长职务。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钟庆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监督考评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危斌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区人民法院党组

经研究,同意:

张明祥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免去邓永雄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区纪委机关

经区委研究,同意:

陈仕光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效能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副组长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第二分局局长职务;

罗欢涛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室主任;

潘胜雄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副组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周予江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主任科员;

蓝维锋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科科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经区委研究,同意:

方建斌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荷城街道检察室主任;

罗哲芳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杨和镇检察室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鹏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明城镇检察室主任;

罗志强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更合镇检察室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区公路局:

经区委研究,同意:

叶海桥同志任区公路局公路基建科科长;

麦志敏同志任区公路局公路养护科科长;

李翠芬同志任区公路局财务科科长;

李海棠同志任区公路局机械材料科科长;

张兼武同志任区公路局路政管理科科长;

梁青梅同志任区公路局人事科科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

 

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

根据《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高明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机构调整的批复》(佛机编〔20135号)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经区委研究,同意:

黄永文同志任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副主任(副科职);

谭昶荣同志任区粮食管理储备中心副主任(副科职,试用期一年)。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西江新城党工委,区信访局:

经区委研究,同意:

周殿勇同志任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钟帼祯同志任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李小翔同志任杨和镇镇长助理;

周婉文同志任杨和镇镇长助理;

 琦同志任明城镇镇长助理;

李海斌同志任明城镇镇长助理;

 健同志任更合镇镇长助理;

 楠同志任更合镇镇长助理;

吴颖欣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助理;

邓勇初同志任区信访局局长助理。

 

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党组、区卫生监督所:

经区委研究,同意:

刘伟同志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

经研究,同意:

廖冠明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成员;

严杰丰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党组书记;

周维兴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书记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西江新城党工委,区直副局以上单位:

接佛山市质监局党组佛质监党组〔201324号文件通知:

周顺彪同志任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燕冰同志任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试用期一年);

夏志荣同志任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免去金嘉滨同志兼任的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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