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16号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杨发康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
李汉球、张恩庆、赖则平、陈国樑等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