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9〕27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叶有雄等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叶有雄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严群英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