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57号
区政协机关、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党组:
经研究,同意:
陈权胜同志任区政协机关主任科员(保留正科职待遇),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林柱文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城市综合管理分党组成员职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