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4〕24号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西江新城党工委,区直副局以上单位:
经区委研究,同意:
区玉珍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成 员、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成员、粮储分党组成员、统计分党组成员、规划分党组成员职务;
杜锦华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主任科员;
黄小玲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主任科员;
麦桂平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欧兴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党组成员、发展改革(物价)分党组成员、粮储分党组成员、统计分党组成员、规划分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调研教育室主任职务。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