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公开
明府字〔2018〕14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挂职区领导工作
安排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安排,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周传来同志挂任高明区副区长,挂职期限为3个月。挂职期间,主要协助区长开展相关工作。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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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政协办,区纪委,区法院、检察院,
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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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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