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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慈善助学金现正接受申请

  每人最高可获5500元资助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嘉懿报道:昨日,记者从高明区民政局获悉,高明区慈善工作会议公布今年慈善会助学方案,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每人最高可获5500元的慈善助学资金。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到其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高明区慈善助学今年步入第17个年头,根据要求,今年的助学对象为具有高明区户籍,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因病致困及其他困难家庭,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困难学生。

  其中主要包括四大类:本年新入读本科、大专困难学生(不包含本年入读全日制或成人高校的低保家庭大一新生,此类学生属于政府部门资助对象,向教育部门申请)每人发放5500元;高中、中职的困难学生,每人发放2000元;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历的在册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的学生,每人发放4500元;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学历的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每人发放3000元。

  区慈善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提供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加具意见后上报各镇(街道)民政局;各镇(街道)民政局调查核实后,上报相关申请资料给区慈善会调查审批。条件符合的,由区慈善会通过银行将助学金发放到困难学生的存折中。本次慈善助学申请时间截至8月31日。

  自2008年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以来,在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高明区慈善助学活动取得了长足发展,并逐渐成为全区慈善项目的品牌,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近年来,区慈善会通过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合作,发动一批爱心企业创建慈善助学专项基金,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全覆盖慈善助学帮扶体系。

  接下来,区慈善会将加强与爱心企业、社工机构等多方联动,建立长效稳定的慈善帮扶机制,打造具有高明特色的慈善助学系列品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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