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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助学开始啦, 快点来申请!

  区内困难学生需尽快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申请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艳平报道:高明区2017慈善助学工作现已开始。记者昨日从高明区慈善会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需到其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最迟一批助学申请资料需在9月底前由镇街民政局交至区慈善会。

  据了解,慈善助学是高明区的一大慈善品牌活动,目的是帮助困难学生圆梦,为困难家庭学子解决后顾之忧。高明区慈善助学今年步入第十个年头,根据《2017年高明区慈善会助学方案》要求,今年的助学对象主要包括四大类(不包含本年新入读全日制或成人高校的低保家庭学生):本年新入读本科、大专困难学生;本年新入读中专、职 校、高中困难学生; 在读低保本科、大专困难学生;在读本科、大专困难学生。

  据区慈善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人需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提供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加具意见后上报各镇(街道)民政局;各镇(街道)民政局调查核实后,上报相关申请资料给区慈善会调查审批。条件符合的,由区慈善会通过银行将助学金发放到困难学生的存折中。

  目前,申请工作已开始,各镇(街道)正全面调查摸底。该负责人表示,助学金将分两期发放,按照往年经验,第一批发放时间为8月底,申请资料需在8月21日前报送由镇(街道)民政局报送区慈善会,第二批计划10月初发放,申请资料需在9月底前报送区慈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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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学申请所需材料

  填写《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助学申请审批表》、助学申请书各一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各一份,新入读困难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在读困难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或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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