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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区慈善会,发展慈善公益事业


   
经过近半年筹备,高明区慈善会于20074月经区政府批准、按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有关规定登记成立,是高明区民政局主管的接受社会各界经常性捐赠,发展本区慈善事业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高明区慈善会,多渠道筹集社会慈善资金,为我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对推动我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建设和谐高明具有极为重要意义。
   
慈善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动热心慈善福利事业的海内外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捐赠财产,用于帮助孤老残幼、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和用于其它社会公益事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为发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多渠道募集社会慈善资金,推动我区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今年67日,区委区府办发出《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慈善会慈善资金募捐方案的通知》,对慈善资金募集进行统一部署,提出了通过开展系列募捐活动,计划今年下半年为区慈善会筹集社会慈善资金1000万元以上,用于扶贫济困、助学助医、安老慈孤等活动。为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长潘志文为组长,区委常委严冰、罗雄、副区长俞宙虹、区政协副主席区社凯、区长助理江苏为副组长,区委区府办、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直各党委、社会团体以及各镇(街道)等单位的领导为成员的高明区慈善募捐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募捐组、宣传组。
    6月11日,区慈善募捐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区委区府办副主任赖焕明主持会议,区委常委严冰对慈善募捐活动作了动员讲话,副区长俞宙虹对募捐活动的开展进行具体部署,这次会议的召开,对我区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00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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