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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垂钓野泳将受处罚

  高明区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佛山日报讯 记者王文庆 通讯员曾俊瑶报道:近日,高明区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启动,杨和镇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对杨梅水厂饮用水源地西坑水库非法垂钓、野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辖区饮用水源安全,同时防范夏季溺水风险,保障群众人身安全。

  杨梅水厂、西坑水库是杨和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乎全镇群众饮水安全。西坑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为该水库全部水域。水源保护区内野泳、垂钓均属违法行为,既污染水体、破坏水生态,也极易引发溺水安全事故。随着气温回升,此类违规行为有所抬头,整治违法行为势在必行。

  此前,杨和镇执法人员持续在这里开展劝导活动,并发放《关于严禁在杨和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垂钓、游泳等活动的公告》等宣传资料。一个星期的劝导期过后,相关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沿水源保护区开展全覆盖巡查,同步发放水源地保护宣传资料,现场讲解保护规定,劝导群众远离违规行为,筑牢源头防护意识。经过劝导,涉事人员均认识到自身错误,了解到水源保护的重要性,承诺今后严格遵守规定,不再违规垂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接下来,杨和镇将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密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制止、从严查处,同时呼吁群众共同监督、共同守护,全力保障全镇饮用水源安全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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