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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高明稻农种稻有补助

符合条件的稻田 每亩每造补500元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志勇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佛山市政府计划对今年水稻种植实施生态补偿,产量达600斤/亩以上的稻田,每亩每造可获得500元的补助,该补助与其他补助政策同时实行。

  明城镇坟典村村民李初今年86岁,种植水稻已有数十年的他今年继续活跃在田间地头,种下新一年的水稻。今年,李初等全体高明稻农除了通过销售获得收入以外,还新增了一项补助。记者了解到,佛山市出于抗击疫情和抓好春耕的考虑,计划对水稻种植实施大额生态补偿。

  具体来说,全市辖区内的水稻田,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种植面积并造册登记,种植过程积极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并经过农业农村部门测产达到600斤/亩以上的稻田,每亩每造能够获得500元的补助。该补助与中央、省、市等各项种粮种稻补贴同时实行,换句话说,符合资格的稻农可以获得多项补助。

  “补助能刺激稻农的积极性。”李初表示,稻农销售稻谷的收入受到气候、市场等因素影响,近年收入并不理想,因此补助对自己坚持种稻有积极作用。

  据悉,补助方案从今年开始,至2022年结束。按照“市级负责、县级实施、镇级监管”的原则,种植户需要主动向村(居)委会提出申报,经村(居)委会、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逐级认定审核、逐级公示后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经最终核查后发放相关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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