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推动地方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试行办法》 的规定,2019年3月2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组织区十五届人大代表从高明区人民政府2019年13个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中投票选出了10个项目,作为高明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实施的“10件民生实事”。现公布如下:
1. 新建、改造一批城市“破损路”“断头路”;
2. 新建、改造提升一批中小学校、幼儿园;
3.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4. 革命老区村改造提升;
5. 公交提升工程;
6. 建设中心城区餐厨垃圾集中处理一体化中心;
7.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8. 新建、改造城乡厕所;
9. 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工程;
10. 实施学校阳光食安工程。
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