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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召开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会

  佛山日报讯 记者黄文婷报道:9月2日,高明区召开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会,总结第二季度文明城市程度测评结果,部署下一阶段文明创建工作。据悉,高明将建立全区通报批评制度,并将文明工作绩效与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挂钩。

  全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含未成年人工作)模拟测评及文明交通、文明旅游两个专项测评在6~7月展开。测评报告显示,继第一季度失分后,高明区的公共场所项目、行业监管等重点领域在第二季度中再次呈现出不足。其中,窗口行业服务出现首次失分,一些老大难问题也久拖未决。

  区创文工作相关负责人在分析失分原因时指出,部分问题反复出现,反映出相关责任单位未建立和巩固长效机制。另外,责任单位思想松懈、牵头单位未抓好落实工作。

  全区72个文明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全区中小学创文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了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其中11个在第二季度测评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人现场作失分原因解释和整改表态发言。

  据了解,下一阶段高明区将从强化工作保障、强化社会监督两大方面入手,采取13项措施,全力推动文明城市的常态化工作。包括根据常态化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将把原创文考评标准调整为落实到单位、镇街的考评办法。另外,把市对区“创文”各种各次考评的扣分项目,纳入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并建立全区通报批评制度。同时将文明工作绩效与部门(单位)年度考核挂钩。

  在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牌子后,佛山将在今年底接受中央文明办第一次复检。“要确保高明受检成绩达标,做到不拖后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管雪表示,推进文明常态化工作要做到奖罚分明,对推进文明创建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要在全区内进行通报批评,不留面子。”他提出,区文明办要重新并更加严格启用创文的工作机制,落实好巡查、督办、通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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