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2010〕39号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委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若干意见》(佛发〔2010〕4号)和2010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推动统筹城乡向纵深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围绕实现“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的战略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让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城市文明为核心,坚持“三着力一推进”的工作方针,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切实把农村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中,实行通盘考虑、统筹解决,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解决农村民生问题,着力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统筹协调,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有效的农村管理体制,激发我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
1、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成员管理。制定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的实施细则,加大推进力度,2010年底前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奠定基础。对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过程中出现的“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矛盾,要加强引导,化解矛盾,以维护农村大局稳定为首要任务,致力营造社会和谐气氛,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探索农村管理新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整合村、组两级经济组织管理体制,选择条件成熟的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城市化改造,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管理。加快推进培育、整合和改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工作,在全面完成村(居)改革试点任务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3、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进一步完善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村股份合作制,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行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选择条件成熟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股权到人”改“股权到户”试点,以个人股权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将股权一次性固化到家庭,建立健全以户为代表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创新农村股权管理模式,妥善解决“外嫁女”权益问题和农村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创新农村产权管理制度。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物业等资产用于贷款抵押的方法,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的资本化功能。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激活农用地的资本功能。
(二)扎实稳步推进农村改造建设
加强统筹城乡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农村改造建设步伐,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土地。
1、加强统筹城乡规划。农村规划发展纳入到全区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内,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善全区的村庄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居住布局从松、散、乱状态向科学规划的新型社区形态转变。村庄建设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镇各层次城乡规划的指导下,对“城中村”、“园中村”,过于分散的小村庄进行整合,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2、加大力度推进旧村居改造。按照“三旧”改造的总体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旧村居改造进程,提升项目的层次和水平,确保项目的规模和效益,力争用3年时间推动“旧村居”向“新社区”转变,实现城乡旧貌换新颜。加大宣传力度,促使农民转变发展观念,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区政府旧村居改造、“城中村”、“园中村”改造等农村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城乡的一体化发展。
3、加快“农村宅基地换房”试点和扩面工作。结合西江新城的规划建设,对荷城新村等区域范围内的村,通过政策和财政扶持,着力引导村民进行宅基地换房,在2010年底前完成首期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再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居)扩大试点覆盖面,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4、完善农村改造建设管理机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支持旧村居、旧物业改造和农民公寓建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三旧”改造政策,将宅基地换房纳入旧村居改造政策系列,加快制定旧村居改造、宅基地换房相关实施细则,妥善解决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问题。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审批关,严禁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政策行为。在推进农村改造建设过程中,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把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三)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以农村社区建设为平台和载体,结合“简政强镇”改革和“十好”和谐文明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1、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将政府公共资源更多地投向农村,加快解决农村发展最急需、农民要求最迫切的饮水、出行等问题。加强农村尤其是城乡接合部的交通路网建设,完善村镇公共交通网络。启动实施3年实现自然村100%通公交工作,加快自然村巷道硬底化步伐。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下乡项目建设,促进供水供电、燃气、信息通讯、道路照明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到2010年全区实现农村巷道照明。
2、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和优质学校建设,撤并、新建、扩建或改建一批农村中小学校,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工程重点项目,加快城乡无线教育城域网建设,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紧推进6间镇(街道)公立卫生院的改造建设,启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到2014年在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繁荣农村文化,确保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综合文化室、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发展农村体育事业,推进镇街体育健身广场、村居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民健身活动,打造具地方特色的民间乡土体育活动品牌。推动“十好”和谐文明村居创建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3、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民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模式,推进农村垃圾统一分类和集中处理。完善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布点建设,用3年时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达到85%以上。加快污水处理和排水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把城郊、镇郊农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系统;在边远农村,鼓励因地制宜,就地处理,达标排放。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市政、环卫、绿化、除“四害”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试行农村物业社区化管理新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探索向全区各镇(街道)推广,加快镇、村(居)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把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一站式”窗口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国土房产环保办理、土地物业经营管理、计划生育、市政卫生水电、安监消防、社会保障、培训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四)深化金融服务“三农”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和创新,放宽农村金融准入门槛,建立政策性、合作性和互助性农村金融体系。
1、建立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制度。制定政策性农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成立专项担保基金,加快形成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农业贷款信用体系,通过贴息、税收、奖励等手段,解决农业企业和农业发展项目贷款融资难问题。推动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转制上市融资,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在2010年内建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
2、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新,在开展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村镇银行建设步伐,引导村镇银行加大农民贷款额度,引导村镇金融机构立足农村市场,制订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为“三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3、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继续推进和深化保险业服务“三农”。在巩固政策性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多险种、广覆盖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长效机制,提升农业生产保障水平。
(五)改善农村民生
加大帮扶力度,大力实施农村民生工程,缩小城乡差距,让广大农村居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1、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大力实施农村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加快城镇化步伐,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以“三旧”改造、宅基地换房为契机,提升农村集体土地的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探索发展集体经济的新思路,提高集体分配水平,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尤其是发挥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增加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居民的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减轻农村集体和农村居民负担,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确保农村居民持续增收,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更合镇要坚持走“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经营方式,做大做强“温氏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托合水粉葛协会、合水白鸽养殖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农产品流通,促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明城镇要以现代农业生态园崇步中心区为龙头,辐射带动其他农田基本保护区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出能力;加快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项目的建设,提高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加紧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农积极性,增加林农收入。杨和镇要以整合村、组两级经济组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推动农村发展集体经济,要以“海达公司”等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周边农村居民大力发展养殖业,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居民致富。荷城街道要以旧村居改造、盘活自然村自留地为突破口,作为增加农村居民收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有效途径。
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社会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加快实施“新农保”、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全征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推进宅基地换房的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逐步健全和完善覆盖城乡、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健全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3、着力推进革命老区建设。抓好老区村建设规划,到2011年基本完成全区老区村庄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要求,实施老区送暖工程,建立健全帮扶责任制度,利用3年时间,实行定单位定村定人扶助,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加快解决老区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着力解决老区群众饮水、出行、医疗、教育、就业难问题。增强老区贫困村造血功能,大力发展革命老区集体经济,积极开发特色产业、经济产业项目,加快老区脱贫致富的步伐。
(六)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加大对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力度,逐步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业、农村聚集,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强现代农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生态型农业、观光型农业、外汇型农业和品牌型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1、实施“五个一”工程。创建一批集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于一体的农科综合基地,着力培植高科技、高产值的现代农业产业链条,将每年11月定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月,通过举办农业展会、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活动等契机,在全社会形成护农、强农、兴农的氛围;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观光休闲农业园区,大力发展“农家乐”,到2012年全区各镇(街道)要有3家以上上规模的农家乐休闲单位。推动农业直接进入第三产业,提高农业产出率;加快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应用,围绕品质为核心,加快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扩大绿色无公害农业的覆盖范围,以打造一批较具影响力品牌,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动物防疫工作,加快将高明打造成珠三角较具影响力的绿色农产品新区;培育一个区级的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各镇(街道)分别建成一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为农民产出产品提供交易平台。
2、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一园四区一带”现代农业园建设,完善提升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鱼塘、农田标准化整治。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村居民广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广节水灌溉等节约型农业。对基本农田实行财政补贴,加强对农业生产地区的支持和保护。
(七)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按照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努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1、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启动绿道网计划,重点抓好区域绿道的规划建设。按照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人性化的要求,用3年时间,突出建设以沧江、西江为主轴,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休闲景区、生态公园、历史文化遗迹、西江岸线、秀丽河绿化带为节点的绿道体系。广泛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营造主题林活动,加快构建城市道路绿网和水系绿网骨架,打造一批绿化精品工程。
2、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推进我区创建广东省林业生态区。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加快生态公益林改造步伐。开展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
3、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分股不分山、均利不均林”的改革思路,进一步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力争在2010年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经营权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积极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
三、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区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尽快理顺职责,强化农业农村工作管理职能,确保把“三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健全基层组织机构,结合村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的建设,选准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理顺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与经济组织的关系,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组织建设新格局,确保农村社会的发展与稳定。结合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逐步提高的要求,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范围。
(二)加强推进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将职能延伸到农村,加强城乡一体化政策研究,将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中涉及本部门职能的内容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合力推进统筹城乡向纵深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把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纳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考核体系。
(三)加强督促检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过程中的办事效率、办事程序、服务水平等进行全程监督和定期检查,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对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监督作用;各职能部门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全面掌握统筹城乡各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
附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一览表
序号 | 配 套 政 策 措 施 | 责任单位 |
1 | 制定政府服务延伸到村居工作的指导意见 |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
2 | 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项目建设计划 | |
3 | 制定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两确权”、“旧村居改造”、“宅基地换房”等过程中涉及的土地登记(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颁发证书等)的操作流程 | 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4 | 制定“旧村居改造”、“宅基地换房”节余宅基地处置实施指导意见 | |
5 | 制定基本农田保护财政补贴政策 | |
6 | 制定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两确权”、“旧村居改造”、“宅基地换房”等过程中农村集体物业产权证照办理、换发等的实施细则 | |
7 | 制定“旧村居改造”、“宅基地换房”规划建设中容积率、建筑密度的实施细则 | |
8 | 制定金融服务“三农”的指导意见 | 区经济促进局 |
9 | 制定发展“农家乐”指导意见(已出台) | |
10 | 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 | 区委社会工作部 |
主题词:城乡建设 统筹△ 发展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