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高明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

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财工〔2019〕63号)



各考生: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9〕45号)规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5月采用无纸化方式举行。现就我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工作单位(学校)所属区域或户籍所在地属地原则选择报考地区,不能跨地区报名。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五、报考程序

我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考程序为: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公布成绩→全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者到报名所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领取证书。

(一)网上报名、缴费时间。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30日,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网报程序。

1.报名准备。准备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底证件电子照(此照片将用于制发证书)。

2.登录网站。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银行、微信或支付宝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一旦缴费确认后,不能再改动报名信息

5.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务必打印《报名表》,交所在单位初审盖章(无工作单位者除外)后自行保管,待考试成绩公布后按报名所在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审核。《报名表》是考后复核的重要材料,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打印。

六、报名收费

初级资格考试收费分为考试费和考务费。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8〕644号),初级资格考试考试费为69元/科;

(二)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为6元/科。

上述费用合计75元/科。



  佛山市高明区财政局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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