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组建
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明经济〔2015〕9号)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明经济〔2014〕38 号),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组建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可行性方案进行了评审论证,同意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组建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附后)。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明经济〔2014〕38 号)要求,认真组织落实中心组建工作,加强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和技术队伍建设,强化产学研合作,提高研发能力,不断研究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为企业的发展和行业的技术进步作出贡献。
附件:2014年组建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1月28日
附件:
2014年组建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
序号 |
工程中心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佛山市高明区纳米电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佛山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2 |
佛山市高明区绿色高营养猪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佛山市高明谷维饲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 |
佛山市高明区高性能改性工程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广东锦湖日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4 |
佛山市高明区功能性彩釉玻璃及其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广东南亮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
5 |
佛山市高明区水处理和废气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佛山市新泰隆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6 |
佛山市高明区绿色环保农药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7 |
佛山市高明区生态环保家居防滑垫工程研究中心 |
佛山市远华塑料实业有限公司 |
8 |
佛山市高明区大载重节能电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佛山住友富士电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