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2015〕19号)
各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区教科培中心、区职教中心、本局各科室:
现将《佛山市高明区2015年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佛山市高明区2015年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佛教招〔2015〕3号)精神,结合我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际,为做好今年我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现就招生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确保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协调持续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扩大基础教育优质学位;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步伐;改革非户籍子女(以下称“新市民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办法;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我区教育综合实力。
二、目标要求
(一)学前教育: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确保99.7%以上,0—3周岁婴幼儿教育参与率达到75%以上。
(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
(三)高中阶段教育: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8.9%以上。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大体相当。
三、措施要求
(一)扩大学前教育规模,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普惠性幼儿园、等级幼儿园和规范化幼儿园建设,确保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达到60%以上。各镇(街道)要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扩大学前教育办学规模,切实解决幼儿教育学位紧张和大班额问题。年内荷城街道要力争开办伟源幼儿园、碧桂园幼儿园、君御海城幼儿园、童乐幼儿园;杨和镇要确保杨和镇中心幼儿园在秋季招生开学。
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幼小衔接教育工作,制定我区幼小衔接工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规范招生、收费、人员配备、保教方式等行为,切实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二)拓宽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加快中小学校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力推进高明实验中学、新杨梅小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佛山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广外附校”)的后续建设,确保这3所学校秋季如期开学。加快更合镇中心小学扩建教学楼进度,扎实推进荷城中学扩建工程和东洲中学迁建项目,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全区中小学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步伐,全力推进启慧学校建设。2015年建成区特殊教育学校——高明启慧学校,接收全区中度和部分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今年秋季计划招收6个教学班共48人。同时,各镇(街道)要继续开展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并扩大服务规模,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
2.完善教育联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巩固和健全荷城街道跃华中学与区一中的教育联盟机制,完善合作制度,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方法;2015年搭建荷城街道跃华小学与区一中教育联盟,进一步深化教育联盟的机制和内涵,确保我区优质基础教育向纵深发展。高明实验中学办学目标和定位为省一级学校和现代化教育改革管理示范学校,参与全市竞争,与区一中错位发展、与纪中同质良性竞争;学校秋季正式招生办学,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广外附校秋季同时招收小学和初中新生,提供优质学位,全力打造民办教育品牌。
(三)深化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和办学行为。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常态编班。各镇(街道)、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初中学校只招收取得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公办初中学校以镇(街道)为单位划分学区,严格控制跨区、镇(街道)招生,确保各镇(街道)初中三年保留率。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测)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条件且达到义务教育学龄(小学为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和新市民随迁子女入读,确保适龄儿童公平接受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常态编班,不得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等,营造公平教学环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根据省、市民办学校小升初招生意见的有关精神,今年沧江中学招收新生800人,不进行学业水平测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择优录取;沧江中学附属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10个班400人;高明实验中学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8个班320人,其中招收艺术兴趣生80人(音乐30人、美术50人);广外附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8个班320人、七年级新生4个班160人,小学二至四年级各招80人。沧中、沧中附小、广外附校3所学校的具体招生方案由各校拟定,报区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各镇(街道)所辖小学、初中的招生方案仍由镇(街道)教育局拟定,并报我局审批后组织实施。高明实验中学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与荷城街道教育局共同拟定并组织实施。
3.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义务教育班额。各镇(街道)、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设施,合理调配教师资源,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新建和扩建校舍,增加学位。根据上级有关义务教育班额的标准要求,各校一年级班额要控制在45人以内、七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以逐年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
(四)改革非户籍子女入学办法,解决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72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5〕14号)精神,各镇(街道)、学校要在满足本区户籍人口子女入学的基础上,积极安排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今年我区改革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对新市民随迁子女入读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量,按照新市民随迁子女父母一方的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各镇(街道)、学校的剩余公办学位在安排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时,要优先安排政策性借读生,然后安排普通借读生;普通借读生应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和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并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读,不服从安排者,原则上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各公办学校不得随意接收不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随迁子女或非直系亲属子女入读。
积分制入学具体操作按《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区有关文件要求进行。为做好新市民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各镇(街道)小学招生要在5月中旬前完成本区户籍子女的摸查、报名招生工作,5月20日前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将每所公办学校的剩余学位数报本镇(街道)流管办和区教育局教育科。
(五)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适当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
1.认真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以学业考试成绩、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及学生志愿为主要依据的招生录取制度。今年佛山一中招生计划安排35%指标生分配到各区(具体人数及分配方案另行通知);高明一中招生计划安排35%指标生分配到全区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另行通知),其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区纪念中学和高明实验中学招生计划安排20%面向全市招生,其余计划面向全区招生;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招生计划安排35%面向全市招生,其余计划面向全区招生;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的中高职教育贯通实验班招生计划全部面向全市招生。今年我区普通高中继续取消择校生招生。
新市民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居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本市居住证、参加社保累计3年以上的,其子女在我市具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佛山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与本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在我区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达到上述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审核后可报考:纪念中学和高明实验中学面向本区招生计划部分,区技工学校、区职业技术学校(不含“三二分段”及中高职贯通实验班招生计划)和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若报读普通高中,而家长目前仍未办理居住证和参加社保的,各校在宣传中、高考政策时,要提醒考生家长从现在起就必须按政策要求马上在我区办理居住证和参加社保,在注册(报到)入学时同时必须提交父母一方居住证明和参保证明。从明年起,普通借读生原则上只能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2.扩大优质高中和中职高技能人才培养招生规模。为充分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今年起区二中、四中停止招生,适当扩大优质高中和中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招生规模。
普通高中招收新生1840人。其中:区一中招生790人(其中指标生277人,艺术特长生音乐16人、美术24人);纪念中学招生65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130人);高明实验中学招生400人(其中面向全市招80人,本区招艺术特长生音乐30、美术50人)。
中职学校招收新生2020人。其中:区职校招生700人(其中与省职院合办“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班招300人,与佛职院合办中高职贯通实验班全市招50人);区技校招生700人(其中高级技工班325人);东立鳌云职校招生620人(其中“双转移”生181人)。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具体安排见附件2。
3.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培养技能人才。各初中、中职学校要加大劳动力市场对技能人才需求和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初中毕业生报读职业教育。拓宽中职学校招生范围和渠道,在优先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等群体招生,确保中职招生计划的完成。区职校、技校要认真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经验,创新培养模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省、市面向粤东西北的“双转移”招生政策,完善春季招生制度,提高生源质量,确保全年“双转移”招生任务完成;要加强异地联合办学的核查和督导,进一步规范联合办学行为,切实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跟踪管理,提高联合办学质量。
(六)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确保招生入学公开公正。
各镇(街道)、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阳光招生”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四制度”(公示、诚信、监督、评估监控制度)、“六公开”(招生政策、报考条件、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咨询及投诉结果公开)、“六不准”(不准违反招生有关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不准影响和干扰招生秩序、不准协助和参与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六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招生学校监督)的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届小学和初中毕业生的信息资料提供、倒卖给其他招生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者,要追究当事人或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学校要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招生咨询投诉电话;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小学未毕业和无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以各种理由或诱导剥夺学生参加中考权利,禁止擅自改动学生升学志愿,不得以进入示范性高中人数进行排名,禁止以各种不正当手段争夺生源。
区教育局设立招生投诉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投诉和监督。电话:88213320、88236060。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区2015年基础教育升学规划表
2.佛山市高明区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附件1
佛山市高明区2015年基础教育升学规划表
镇(街)、校 |
小学毕业班人数 |
小学毕业生升学率% |
初一规划招生班数 |
初中毕业班人数 |
初中毕业生升学率% |
入读高中阶段学校人数 |
规划在本区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人数 |
合 计 |
3716 |
100 |
80 |
3512 |
98.9 |
3474 |
3308 |
荷城街道 |
2339 |
100 |
30 |
1566 |
99 |
1549 |
1475 |
杨和镇 |
486 |
100 |
10 |
442 |
98.5 |
435 |
415 |
明城镇 |
324 |
100 |
7 |
324 |
98.5 |
318 |
305 |
更合镇 |
411 |
100 |
8 |
453 |
98.5 |
445 |
413 |
区直学校 |
156 |
100 |
25 |
727 |
100 |
727 |
700 |
附件2
佛山市高明区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
招生学校 |
招生类别或专业 |
招生班数 |
招 生 人 数 |
性 质 |
学制 |
招 生 对 象 |
招 生 说 明 |
||
总招生指标 |
其 中 |
||||||||
全市招 |
本 区 招 |
||||||||
高明区第一中学 |
普通高中 |
16 |
790 |
513 |
277(指标生) |
普通高中 |
三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面向全市招艺术特长音乐16人,艺术24人 |
高明区纪念中学 |
普通高中 |
13 |
650 |
130 |
520 |
普通高中 |
三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
高明实验中学 |
普通高中 |
10 |
400 |
80 |
320(其中艺术特长生80) |
普通高中 |
三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面向本区招艺术特长音乐30人,艺术50人 |
高明区职业技术学校(700人) |
机械加工技术 |
1 |
40 |
20 |
2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数控技术应用 |
1 |
40 |
20 |
2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机电技术应用 |
1 |
50 |
25 |
2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2 |
80 |
40 |
4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电子商务 |
1 |
50 |
25 |
2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计算机应用 |
1 |
50 |
25 |
2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 |
1 |
40 |
40 |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身高男165CM、女156CM以上,肝功能 正常 |
|
机电技术应用(3+2) |
1 |
50 |
|
50 |
中、高职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职教育,后2年进入广东职院高职教育;广东省户籍。 |
|
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3+2) |
1 |
50 |
|
50 |
中、高职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职教育,后2年进入广东职院高职教育;广东省户籍。 |
|
数控技术应用(3+2) |
1 |
50 |
|
50 |
中、高职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职教育,后2年进入广东职院高职教育;广东省户籍。 |
|
计算机应用(3+2) |
1 |
50 |
|
50 |
中、高职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职教育,后2年进入广东职院高职教育;广东省户籍。 |
|
机械加工技术(3+2) |
1 |
50 |
|
50 |
中、高职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职教育,后2年进入广东职院高职教育;广东省户籍。 |
|
电子商务(3+2) |
1 |
50 |
|
50 |
中、高职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职教育,后2年进入广东职院高职教育;广东省户籍。 |
|
模具制造技术(中高职贯通实验班) |
1 |
50 |
50 |
|
中、高职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职教育,后2年进入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广东省户籍。 |
|
高明区技工学校(700人) |
数控加工(高级) |
1 |
45 |
|
45 |
高级技工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级工,后2年高级工并就读成人大专。 |
服装制作与营销(高级) |
1 |
50 |
|
50 |
高级技工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级工,后2年高级工并就读成人大专。 |
|
模具制造(高级) |
1 |
45 |
|
45 |
高级技工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级工,后2年高级工并就读成人大专。 |
|
汽车维修(高级) |
1 |
45 |
|
45 |
高级技工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级工,后2年高级工并就读成人大专。 |
|
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高级) |
2 |
90 |
|
90 |
高级技工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级工,后2年高级工并就读成人大专。 |
|
幼儿教育(高级) |
1 |
50 |
|
50 |
高级技工教育 |
五年 |
应届初中毕业生 |
前3年中级工,后2年高级工并就读成人大专。 |
|
数控加工 |
1 |
45 |
|
4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服装制作与营销 |
2 |
90 |
|
9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模具制造 |
1 |
45 |
|
4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汽车维修 |
1 |
45 |
|
4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商务文秘 |
1 |
50 |
|
5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现代物流 |
2 |
100 |
|
10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
|
东立鳌云职业技术学校(620人) |
数控技术应用 |
1 |
45 |
10 |
1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其中外市25人 |
模具制造技术 |
1 |
40 |
10 |
10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其中外市20人 |
|
电子商务 |
1 |
45 |
5 |
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其中外市35人 |
|
国际商务 |
1 |
45 |
5 |
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其中外市35人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 |
45 |
5 |
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其中外市35人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1 |
40 |
5 |
5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其中外市35人 |
|
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 |
1 |
60 |
|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双转移”60人 |
|
计算机应用 |
5 |
240 |
|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外市240人,其中“双转移”61人 |
|
美术绘画 |
1 |
20 |
|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双转移”20人 |
|
商务英语 |
1 |
40 |
|
|
中职教育 |
三年 |
初中毕业生 |
“双转移”40人 |
|
全 区 合 计 |
|
386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