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明经贸招商〔2018〕10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区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高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技术改造是实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是国家加快产业转型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优化投资结构、培育消费需求、推动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我区工业企业实施又一轮技术改造,现根据《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粤经信技改〔2018〕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8年至2020年,开展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超过300家,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25%以上, 至2020年力争翻一翻。

  ——2018年:引导1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30%以上。

  ——2019年:引导1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5%以上。

  ——2020年:引导1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3%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提质增效。着力引导企业重点投向消耗低、用地少、效益高的优质项目,突出支持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整体技术改造,推广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条的集聚发展。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采用先进标准和管理体系,加速提升我区产品质量水平,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逐步形成骨干企业群体的品牌效应,提升区域品牌的竞争力。

  (二)推进智能化改造。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等为主攻方向,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推广重点行业智能化车间,加快旧生产设备计量技术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推动工业机器人在汽车制造、陶瓷建材、家用电器、纺织服装、机械装备等行业领域广泛应用。借力国家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契机,大力推动运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升级改造优势传统产业,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鼓励企业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生产设备,重点推广智能数控系统、工业机器人、3D打印、智能检测和精密传动装置等智能制造装备和智能制造技术。大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应用,建设众塑联等工业互联网平台,配合推进佛山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上平台用平台,提升协同设计、协同研发、协同制造、精准营销等专业服务能力,促进我区制造业跟互联网的跨界融合。

  (三)推动设备更新。支持陶瓷建材、塑料制品、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家具制造等传统行业企业淘汰老旧设备,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装备,提升企业装备水平,重点淘汰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老旧设备。支持智能制造装备、汽车零配件、新能源、通用及专业机械装备、光电、新材料、节能环保、新医药等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自主创新研发或引进应用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提升企业生产水平。鼓励首台(套)装备的使用,支持企业优先购置和使用由我市首次自主研发生产的成套装备或核心部件,鼓励重大通用装备跨领域的首次推广使用。

  (四)鼓励企业绿色化发展。鼓励传统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传统企业。深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和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加快推广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流程再造等系统优化工艺技术。推广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

  三、重点行动

  (一)推动机器人应用。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应用机器人,重点在汽车制造、陶瓷建材、电子电器、纺织服装、机械装备以及等行业领域中推广应用机器人。同时对建设技术先进、成效明显、示范性强,以机器人为核心的自动化车间和生产线的示范企业择优扶持。计划到2020年底,全区累计新增超过45家规模以上工业制造业企业应用机器人;建成1-2家以机器人应用为核心的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积极引进机器人上下游的研发设计、零部件制造、创业孵化等企业。加快工业机器人上下游产业、数控设备、环保设备等先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配合我市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积极探索以智能制造推动新型工业化的有效途径,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以提高装备智能化率、成果转化率、劳动生产率、产品优等率等为主攻方向,通过增资扩产、自主创新、提质增效等手段,推动一批智能装备整机、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应用等项目建设,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食品饮料等领域推广智能化车间,建设智能工厂。计划到2020年底,支持培育12个以上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争取1个以上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三)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工程。建设“众塑联”等行业性、功能性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包括数据采集、平台服务和应用服务等方向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聚焦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塑料制品、陶瓷建材、金属材料、食品饮料等重点产业,支持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到2020年,推动60家工业企业“上云用云”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

  (四)推动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围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以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关键基础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为突破点,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提升产业基础创新能力和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保障能力,推广应用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实施工业基础能力提升的工业强基工程。实施强链补链“一条龙”行动,支持整机与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同步研制,配套工艺同步升级、产业技术基础同步支撑,促进整机与工业“四基”协同发展。以国际先进质量为标杆,打造一批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优质优品。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加快推动工业设计产业集聚与创新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促进设计成果产业化。

  (五)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支持军地对接合作,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军民融合重大专项计划项目,鼓励区内企业积极实施“军转民”、“民参军”项目,对我区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基础关键领域的、前沿科技领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扶持。

  积极争取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在我区落地,支持军民融合企业在我区建立总部、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等,鼓励央属军民融合企业、社会资源在我区实施军民融合产业化项目。积极配合佛山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围绕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等军民融合发展领域,加速形成军民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六)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扶持力度。加强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申报,争取我区工业企业产品纳入目录范围。鼓励装备制造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偿资金支持。

  (七)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方案,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分解和考核,为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工业绿色体系建设,积极组织我区工业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支持我区企业纳入市节能环保企业名录库,搭建节能环保产品及技术服务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八)实施整治提升低效产业用地计划。鼓励和规范推进低效产业用地的再开发和再利用,三年内消化盘活全区10000亩低效产业用地,提高土地资源产出效率,为工业企业扩产增效释放用地空间。鼓励低效产业企业改造提升,兴办先进制造业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

  (九)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实施核心技术攻关以及人才引进培育工作,推动产学研联合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合作,打造一批高端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公共科技创新服务。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财政引导支持。2018年至2020年,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通过事后奖补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项目,重点支持设备更新项目、典型示范项目、机器人应用项目及重大平台建设项目。将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享受范围,放宽到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对有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支持。

  (二)强化金融服务。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企业的信息互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政府采购订单等质押融资,发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等信贷业务,鼓励企业采用债券、银行间市场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占比。

  (三)加强用地保障。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充分保障工业用地供给,优先安排支持优质工业技改项目;对投资强度大、亩产税收高、用地集约节约、发展前景好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其增资扩产用地并享受优惠地价。在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基础上确定出让底价,对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其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根据产业项目的正常生命周期和行业特点,结合产业政策和招商引资需要,在最高出让年限50年范围内可灵活确定具体出让年限。地价由国土部门根据出让年限进行修正,具体的修正系数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执行。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经评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环保要求,且达到合同约定使用条件的,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续期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最高出让年限的剩余年限。还可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使用土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入驻主体为民营科技企业(民办科技机构)的工业用地开发建设项目集聚的产业园区,在符合招商引资政策情况下,园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50亩,经区政府同意可以进行产权分割和产权登记。

  (四)优化投资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粤府〔2018〕79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函〔2017〕144号)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府函〔2017〕103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融资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内部挖潜降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在土地、税收、物流、水电、融资等方面的负担。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流程再造和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深化企业经营准入主题式服务和企业投资建设联合审批改革,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通办,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五)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工作台账。对已建立的项目工作台账要加强管理,及时更新重点项目工作台帐,完善项目信息,掌握重点项目建设进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突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采用分片包干方式,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建立问题解决协调机制,督促已开工的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尚未开工的项目尽早开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六)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要把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列入工作重点,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培训,强化政策引导,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和区出台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措施。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区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分工积极予以配合。

  (七)加强督促检查。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每年将技术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将项目推进纳入绩效管理体系进行考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联合区府督查室不定期开展项目巡查与考评,对项目落地建设、技改进度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派出工作组,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帮助解决,推动工作落实。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督促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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