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9年第12期

  明府字〔2019〕38号

  免去李伟明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明府字〔2019〕40号

  邓葆华同志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免去邓少雄同志的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9〕328号

  免去周殿勇同志的团区委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谭一明、李小翔同志的团区委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9〕329号

  张明祥同志任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督察室)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职务;

  杜楠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志忠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明组干〔2019〕330号

  免去区广贤同志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李冠池、严国周同志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9〕331号

  李清源同志任更合镇党委委员,免去其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9〕333号

  邓少雄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邓葆华同志的区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9〕335号

  杨保唐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


  明组干〔2019〕336号

  罗伟源同志任杨和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9〕337号

  免去李启雄同志的区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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