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9〕61号
任命臧继炎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任命杜颖梅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臧继炎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志强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明常字〔2019〕62号
免去刘生林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明常字〔2019〕68号
任命张志强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黎志高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李伟明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杨保唐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杜耀科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明常字〔2019〕69号
免去黎志高同志的区监察委委员职务。
明常字〔2019〕70号
任命陈顺昌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任命仇文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彭智聪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免去陈顺昌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仇文华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职务;
免去彭智聪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明府字〔2019〕38号
免去李伟明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9〕301号
严贤荣同志任区总工会党组副书记。
明组干〔2019〕302号
免去康志杰同志的更合镇党委委员职务。
明组干〔2019〕303号
免去陈贤方同志的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9〕305号
黄俊彬同志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
刘林同志任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明组干〔2019〕311号
臧继炎同志任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杜颖梅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免去张志强同志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明组干〔2019〕316号
朱立坚同志任明城镇党委书记,免去其杨和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杜颖梅同志的明城镇党委书记职务。
明组干〔2019〕319号
免去李伟明同志的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9〕324号
免去罗伟平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