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9年第7期

  明常字〔2019〕37号

  免去孙佰宏、梁国锋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明常字〔2019〕38号

  免去谭应佳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明府字〔2019〕23号

  张茹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建峰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

 

  明府字〔2019〕24号

  徐彭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长。

 

  明组干〔2019〕247号

  区文勇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潘海清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防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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