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4〕9号
祝德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吴文硕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姚先明同志兼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梁建森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伍雁飞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明组干〔2014〕36号
姚先明同志兼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梁建森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伍雁飞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臧继炎同志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明组干〔2014〕37号
伍雁飞同志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梁国强同志任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保留副科级),免去其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4〕38号
叶锡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黎江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执法一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二大队队长职务;
刘广禹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执法二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监管科科长职务。
明组干〔2014〕39号
梁家星、曹松茂、黄建华等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苏志清、刘碧勤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杜权光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规划与财务科科长;
陆小勤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张小敏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区镜全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科长;
欧静君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与统计科科长;
朱展文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刘日明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科科长;
何新松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妇幼健康服务科科长;
周志辉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科长;
马丽娟同志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机构调整前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长等职务相应免除。
明组干〔2014〕40号
冯宝泰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牲畜屠宰监管科科长(保留副科职待遇),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牲畜屠宰监管科科长职务;
邓许文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资综合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市场综合监管科科长职务;
冯保军同志任广东省渔政总队高明大队队长。
明组干〔2014〕41号
曾仕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吴社健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保留副科职待遇),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冯宏标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严秀雄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一大队队长职务;
黄淦清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洁冰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科长职务;
谢日辉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科长职务;
赵强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服务科科长职务;
吴翠冬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专卖管理科科长职务;
冼伟明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药械安全监管科科长职务;
陈建华同志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药械稽查科科长职务。
明组干〔2014〕42号
梁永芳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主任科员。
明组通〔2014〕19号
丁伟杰同志挂任佛山市防雷中心(佛山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副主任(副所长),挂职时间2年。
明组通〔2014〕24号
任命丁建明同志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高明支行党支部书记;
免去潘建华同志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佛山市高明支行行长、党支部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