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8年第4期

明常字〔2018〕19号

任命周传来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明府字〔2018〕15号

刘烜业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黄佳佳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

陆秋连同志任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唐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燕影同志任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李文星同志任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

 

明府字〔2018〕16号

周顺彪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正式任职。

 

明组干〔2018〕58号

赵小岸同志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团区委党组成员、区妇联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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