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0年3月

 

明常字〔20109

2010324,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唐棣邦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棋泰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明常字〔201010

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接受潘志文同志辞去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明常字〔201011

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唐棣邦同志代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区长。

明常字〔201012

2010329,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彭智聪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何小年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求贤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俊斌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明府字〔201013

赵德明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036

赵德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037

梁杰开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吕伟贤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明组干〔201038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区农业局加挂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区农业局。

经区委研究,同意:

李信红同志任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职,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明组通〔201013

接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组干〔201062号文件通知:

唐棣邦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免去潘志文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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