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5〕2号
麦智波同志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管雪同志兼任的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肖伟波同志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润珍同志兼任的区农业技术服务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5〕3号
胡琦华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宣教调研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调研教育室主任职务;
黄颖宇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纠风室主任职务;
区锡佳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
唐广四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审理室主任职务;
谭坚荣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邓卫华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执法监察综合室主任职务;
陈仕光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效能监察室主任职务;
曹锐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区纪委机关(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廉政风险防控室主任职务;
梁章荣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组长;
汤志辉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组副组长兼区监察局派驻第十五分局局长,免去其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副组长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第一分局局长职务;
关以群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副组长兼区监察局派驻第一分局局长,免去其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科科长职务;
杜应锋同志任区纪委机关(区监察局)副科级纪律检查委员,免去其明城镇纪委副书记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明城分局局长职务。
明组干〔2015〕4号
李日和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分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农林渔业局林业分党组成员职务;
陈润珍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农业农村分党组成员、农业总工程师(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区农林渔业局主任科员职务;
梁建辉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免去梁章荣同志的区教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肖伟波同志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党组成员、招商和旅游分党组书记职务。
明组干〔2015〕8号
张明生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李启雄同志任区政协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5〕9号
何荣安同志当选为杨和镇人大主席;
谢庆山同志当选为杨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庆泉、仇细初同志当选为杨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永文同志当选为明城镇人大副主席;
陈伟光同志当选为明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区有雄、麦浩芳、严子强、陈云健等同志当选为明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建荣同志当选为更合镇人民政府镇长;
杜卫东、钟邦根同志当选为更合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明组干〔2015〕10号
叶文峰同志任区政协专职常委,免去其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明组通〔2015〕6号
免去张明生同志的高明区副处级干部、区纪委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