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5〕7号
免去杜爱环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明常字〔2015〕8号
任命徐舟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练凌东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陆智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梁恩球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明组干〔2015〕67号
关振华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康志军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更合镇检察室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罗志强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免去其区人民检察院更合镇检察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