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6年第9期

明组干〔2016〕167号

邓勇初同志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6〕171号

张明祥同志任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免去其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明组干〔2016〕173号

薛付奇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梁俭明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李少锋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郭俊峰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明组通〔2016〕83号

梁耀斌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严冰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伍志强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

冼嘉奋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

蔡国富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和区纪委委员、常委、书记;

胡安泉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黄棋泰同志的高明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免去罗雄同志的高明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免去赖剑文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苏宇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和区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赵灿华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宗纪昌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林艳红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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