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组干〔2016〕167号
邓勇初同志任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6〕171号
张明祥同志任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免去其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明组干〔2016〕173号
薛付奇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梁俭明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免去李少锋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免去郭俊峰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明组通〔2016〕83号
梁耀斌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严冰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伍志强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
冼嘉奋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
蔡国富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和区纪委委员、常委、书记;
胡安泉同志任高明区委委员、常委;
免去黄棋泰同志的高明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免去罗雄同志的高明区委副书记、常委职务;
免去赖剑文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苏宇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和区纪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赵灿华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宗纪昌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林艳红同志的高明区委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