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8〕43号
任命孙佰宏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苏仕超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
免去麦兆雄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职务。
明府字〔2018〕36号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仇德华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庄欣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明组干〔2018〕129号
杨洁红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明组干〔2018〕130号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仇德华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李清源同志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梁敏宁同志任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副主任。
明组干〔2018〕132号
李小翔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团区委副书记。
明组干〔2018〕133号
笪觉非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
明组干〔2018〕134号
欧阳兵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8〕135号
陈亮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8〕136号
苏仕超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书记;
免去麦兆雄同志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明组干〔2018〕137号
王卫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8〕138号
韦华云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8〕139号
魏鹏同志任区民政局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8〕141号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严坚文同志任明城镇党委副书记;
林昌春同志任明城镇纪委副书记。
明组干〔2018〕142号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谭桂清同志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陆海均同志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明组干〔2018〕143号
刘子亮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
明组干〔2018〕144号
林伟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区纪委派驻高明公安分局纪检组副组长。
明组干〔2018〕145号
范禹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任更合镇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