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8年第8期

明常字〔2018〕40号

任命苏仕超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明府字〔2018〕28号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谢志尚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

黄友谊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谭玉华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明府字〔2018〕29号

陈仕光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正式任职。

 

明组干〔2018〕108号

陈建成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子锐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麦伟权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所长、明城镇党委委员职务;

黄永舜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明城派出所所长、明城镇党委委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成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法制室主任职务;

黎楚夫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法制室主任,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明组干〔2018〕109号

苏仕超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明组干〔2018〕110号

免去严冰同志的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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