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1〕18号
2011年7月21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关卓明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谭日升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明常字〔2011〕19号
2011年7月21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岳旭阳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谢龙兵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明常字〔2011〕20 号
2011年7月21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谢龙兵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丁 波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 爽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岳旭阳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明府字〔2011〕35号
李梅玲同志任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曾辉明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陈远江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麦智波同志任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城市重建项目中心副主任职务;
严杰丰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正科级),免去其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梁杰开同志任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城市重建项目中心副主任;
免去陈世常同志的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思敏同志的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锦辉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烜业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田建寅同志的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明府字〔2011〕36号
麦志航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生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乃谦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严战康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惠琼同志任区教育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章文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兼区公路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明府字〔2011〕37号
黄景声同志任区公路局副局长,免去其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方桂华同志任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杜伟军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杨海宁同志任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1〕45号
罗 雄同志兼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麦兆雄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梁 华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陈鹏生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兼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罗兆康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姚先明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保留正科级);
蔡子强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谭日升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何锦华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仇艳玲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何文忠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关剑群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谭利军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兼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更合分局局长、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局长职务;
叶东辉同志任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江滨同志任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麦东平同志任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区艺研同志任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科科长职务;
邓卫坤同志任荷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荷城分局局长。
明组干〔2011〕47号
连络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杨和派出所所长,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卢建强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兼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荷城分局局长职务;
田建寅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委员;
刘思敏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叶启全同志任杨和镇镇长助理(副科职);
曾玉芳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
王满庭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荷城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邓伟健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李松芳同志任明城镇镇长助理(副科职);
刘烜业同志任明城镇镇长助理(副科职);
陈世常同志任明城镇镇长助理(副科职);
区伟良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兼明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主任、明城镇教育局局长职务;
严海锋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兼明城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职务;
杜明坚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更合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罗华方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规划科科长职务;
严日冲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区政协机关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关卓明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委员兼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杨和分局局长、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杨和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梅玲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委员兼杨和镇宣传文体办公室主任、杨和镇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敏强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杨和派出所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
明组干〔2011〕48号
陆锦辉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区委610办公室主任;
黎志高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组长、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兼明城镇党委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启新同志任区政协机关综合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兼明城镇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曾辉明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荷城街道社会工作局局长职务;
陈远江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荷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荷城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职务;
陈成初同志任荷城街道副科级干部,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梁杰开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明组干〔2011〕51号
麦志航同志任区委副秘书长;
李文生同志任区委副秘书长,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梁章文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兼更合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长职务;
杨帼梅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兼任的更合镇党委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公室主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1〕53号
谢日开同志任杨和镇正科级干部,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陈云健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委员,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两新”组织党工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区伟方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杨和镇纪工委副书记、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杨和分局局长;
梁建华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明城镇纪工委副书记、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明城分局局长。
明组干〔2011〕54号
岳旭阳同志任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谢龙兵同志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职务。
明组干〔2011〕60号
区委批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镇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的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和镇纪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一、陈伟初、李建荣、刘剑锋、戚召忠、连络、吴敏强、卢建强、麦欢霞(女)、朱立坚、赵健强、谭桂清、田建寅、刘思敏(女)等13位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陈伟初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书记;
李建荣、刘剑锋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副书记。
二、戚召忠、区伟方、利芹锋(女)、蔡传玲(女)、仇细初、易军军、严伟初等7位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戚召忠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区伟方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明组干〔2011〕61号
区委批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镇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的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和镇纪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一、黄志勇、何荣安、黄景宏、李国明、王育楼、赖志明、曾玉芳(女)、白志彪、梁贤超、王满庭、邓伟健、陈云健、朱文华等13位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黄志勇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书记;
何荣安、黄景宏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副书记。
二、李国明、梁建华、严坚文、黄轶、叶敏红、黄坚华、谭国彬等7位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李国明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梁建华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明组干〔2011〕62号
区委批准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及镇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的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和镇纪委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
一、李启雄、杨帼梅(女)、谢志尚、唐贤仪、陈建成、郭伟光、罗兆彬、吴伟强、区伟良、严海锋、叶志灵、罗华方、杜明坚、严日冲等14位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李启雄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书记;
杨帼梅、谢志尚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副书记。
二、唐贤仪、严国周、廖建雄、廖海坚、谭至诚、谭剑雄、黎伟年等7位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唐贤仪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严国周同志为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明组干〔2011〕63号
王东斌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泽森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610业务科科长职务;
李学明同志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保留副科职待遇),免去其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明城分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邓革同志任区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610业务科科长(保留副科职待遇),免去其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钱少珍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明组通〔2011〕80号
接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佛质监党组〔2011〕13号文件通知:
任伟青同志任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免去杜迅同志的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