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3〕31号
何锦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谭志东同志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陈鹏生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蔡子强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金向明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明府字〔2013〕32号
严杰雄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月婵同志任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飞帆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练明娇同志的区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明府字〔2013〕33号
卢琼同志任区公路局副局长;
刘显明同志任沧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