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2〕 1号
2012年1月19日,佛山市高明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何子平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鉴兴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官凤丽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刘景棠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子平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谭燕媚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1〕93号
谭伟平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黄棋泰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党组书记;
吴耀棠同志任区政协党组书记;
陆帜然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赖剑文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区社凯同志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
余中伟、刘德乐、谭国雄、罗伟平、区国文等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林艳红、严冰、余明开、梁恩球、刘志刚、黄志明、谢志强、李杰铿、谭应佳、江苏、张明生等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罗远光、吴兆华、何锦雄等同志任区政协党组成员。
原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人民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书记、副书记以及成员,其职务全部自然终止。
明组干〔2011〕95号
林艳红同志兼任区委秘书长、区委办公室主任;
陈仕兴同志兼任区委组织部部长;
陈新文同志兼任区委宣传部部长;
罗 雄同志兼任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赵灿华同志兼任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区委统战部部长。
明组干〔2011〕96号
赖焕明、罗志华、麦志航、李文生、管雪、肖伟波、欧德坚同志任区委副秘书长;
杨保唐、夏树坤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秦建明、谢庆山、梁晓红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蔡传娟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智聪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
陆品健、何华中同志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赛玉、吴毅明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少华、李汉华、张志强、陆锦辉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江 苏、梁子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罗紫雄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明组干〔2011〕97号
谭华江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冼初成同志任区公资办主任科员;
龙自力同志任区政协机关副主任科员。
明组干〔2011〕98号
谭燕媚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委员。
明组干〔2011〕100号
黄尔忠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周玉菊同志任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科级纪律检查员(试用期一年);
易国明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口岸管理科科长职务;
陈世东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口岸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鉴兴同志的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管理科科长职务。
明组干〔2011〕101号
游元璋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法制室副主任职务;
梁伟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四中队中队长职务。
明组通〔2011〕146 号
接广东电网公司党委广电党〔2011〕146号、广东电网公司佛山供电局佛电人〔2011〕81号、佛电人〔2011〕89号、佛电人〔2011〕117号、佛供电党〔2011〕50号、佛供电党〔2011〕64号文件通知:
李峰同志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李达明同志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党委书记职务;
赵崇芬同志为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免去刘志雄同志的广东电网公司佛山高明供电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明组通〔2011〕147号
接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分行农银佛山任〔2011〕27号、农银佛山任〔2011〕66号、农银佛山党任〔2011〕11号、农银佛山党任〔2011〕21号文件通知:
黄羲扬同志为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任期三年,至2014年5月止;
林智勇同志为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任期三年,至2014年11月止;
免去李世恒同志的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
免去劳国权同志的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