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1〕24号
张明生、罗远光、孙先莉同志兼任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陈辉、李佩玲、钟炳文、谢佩文同志任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欧德坚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廖冠明同志任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李冠雄、梁建辉、邱军平、仇艳芳同志任区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陈满田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江苏、梁子光同志任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
李洪发同志任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梁永芳、陈文芳、李福兴、黄幼勤、黎耀芳同志任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张枫、罗文雄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谢剑文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黄颖宇、黄小玲、李定国、彭伟雄、林盛杰、潘海洋、杨航军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
李荣汉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待遇);
罗乃谦、严战康、谭志东、李伟明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陈卫球、梁惠琼、钟仪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宝辉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麦玉卿、练明娇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兆冲、陆文勇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杜灼华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区桂棠、梁友开、陈日强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区德骥、欧亚非、麦志航、赵友和、肖辉强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符和雄、陈敬芬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谭雄初、何锦辉、徐祖明、区有雄、杜伟南、黄思明、梁栋柯、周维兴、麦挺生、王绍信、冯青雄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
祝德辉、李超雄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林兆光、欧阳巧玲、黎新宗、陈少通、李志权、黄建华、何成辉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权胜、沈惠朝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
罗振辉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待遇);
梁建森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吴文硕、伍雁飞、黄浩明、麦桂平、区文超、李海东、陈世常、何伟霞、彭硕强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江仲佳、罗永年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梁汝佳、陆镜芳、曾建雄、谭华江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陈宇常、严贤荣、邓葆华、麦浩芳、刘思敏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黄伟盛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叶志强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兼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钟聪明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李日和、李冠池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保留正科职待遇);
邓礼强、周文峰、李柏青、李信红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
明府字〔2011〕25号
谢剑文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李超雄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陈日强同志兼任区职业培训就业局局长;
免去区德骥同志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免去杜灼华同志兼任的区职业培训就业局局长职务。
明府字〔2011〕28号
林兆光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文硕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谭雄初同志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明组干〔2011〕27号
林艳红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张明生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免去其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1〕28号
林艳红同志兼任区委秘书长、区委办公室主任;
欧德坚同志任区委副秘书长;
杜锦华同志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科职),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务委员职务;
唐三德同志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科职),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务委员职务;
刘国贤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科职),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务委员职务;
麦桂芬同志任区政协机关专委会专委会工作室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协机关综合室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1〕29号
蒋卫同志任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李洪发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谭华江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麦仕豪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保留副科职待遇),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黄伟盛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职务;
叶志强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日和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李冠池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钟聪明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邓礼强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周文峰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李柏青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局务委员职务。
明组干〔2011〕32号
余明开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职务;
区国文同志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李超雄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
免去区德骥同志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1〕34号
廖永忠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1〕35号
梁晓红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区德骥同志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职待遇);
梁雄辉同志任区政协机关综合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国坚同志任区政协专职常委,免去其区政协机关主任科员职务;
谭雄初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1〕38号
朱智平同志任区委依法治区办副主任(保留正科职待遇),免去其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区委610办公室主任职务。
明组通〔2011〕66号
接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关于周秋平等同志来我市挂职锻炼的通知》(佛组干函〔2011〕2号)文件通知: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延平同志挂任高明区区长助理。挂职时间从2011年5月下旬到2011年1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