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字〔2014〕22号
任命麦兆雄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刘志刚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局长职务。
明府字〔2014〕30号
麦剑平同志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档案局副局长兼区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明组干〔2014〕72号
麦剑平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党组成员、统战外侨(民族宗教、港澳台、侨联)分党组成员;
免去刘志刚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区国文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4〕74号
汤志辉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副组长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第一分局局长。
明组干〔2014〕75号
严志鹏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兼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王成明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法制室主任。
明组干〔2014〕76号
周玉安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科长;
区汇文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科长。
明组干〔2014〕77号
林志锋同志任杨和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明组干〔2014〕78号
叶海山同志任明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
刘伟锋同志任明城镇团委专职副书记。
明组干〔2014〕79号
廖振刚同志任更合镇宣传文体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龙健伟同志任更合镇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何桂全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更合分局常务副局长。
明组干〔2014〕80号
罗宝原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陈胜强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指导员职务;
周甘雨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中队指导员职务。
明组干〔2014〕81号
刘颖同志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组通〔2014〕40号
陈仕兴同志为正处级。
明组通〔2014〕53号
郑品亮同志挂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张 飞同志挂任杨和镇副镇长;
邓建勋同志挂任明城镇党委委员;
谢 盛同志挂任更合镇党委委员。
挂职时间至2014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