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0年5月

 

明常字〔201020

2010517,佛山市高明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张栋材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廖勇章同志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张栋材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廖勇章同志的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明组干〔201043

戴伟东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区委办、区府办副主任科员职务。

明组干〔201044

易国明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严祺开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杜良球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李爱恒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杨致中同志任区投资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在机构调整前的区招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相应免除。

明组干〔201045

高桂清同志任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罗耀忠同志任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

李超文同志任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廖新献同志任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白桂强同志任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在原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明组干〔201047

欧德坚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办、区府办主任科员,免去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雪同志兼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主任;

利学时同志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宝坚同志任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华中同志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职务;

革同志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051

陆志坚同志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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