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0〕19号
林艳红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区决策咨询和政策研究室主任;
赖焕明、罗志华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志强、杨泽良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张枫、罗文雄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
刘磊芳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黄伟盛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
叶志强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副局长兼区林业局局长;
李杰铿、赵超越同志任区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赵灿华、江苏同志任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常务副局长;
杜湛超、梁子光同志任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林少华同志任区司法局常务副局长;
黄志明同志任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谭应佳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兼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
黎景芳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务副局长兼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陈兆冲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
陆文勇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卫文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常务副局长;
区德骥、欧亚非、麦志航、赵友和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
肖辉强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兼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吴兆华同志任区文体旅游局常务副局长;
廖爱群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
祝德辉、李超雄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罗伟平同志兼任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
孙先莉同志任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局长;
臧继炎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常务副局长;
陈权胜、沈惠朝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王健尧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江仲佳、罗永年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在机构调整前的原任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免去李启雄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明府字〔2010〕21号
麦智波同志兼任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明组通〔2010〕56 号
罗雄同志兼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黄志勇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区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职务;
李启雄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书记,免去其区委副秘书长、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黄棋泰同志兼任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杨泽良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赵灿华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免去谭应佳同志的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委员会书记职务。
明组干〔2010〕60号
黄坚同志兼任区委秘书长、区委办公室主任;
吴耀棠同志兼任区委组织部部长;
严冰同志兼任区委宣传部部长;
梁恩球同志兼任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
明组干〔2010〕61号
林艳红同志任区委常务副秘书长;
赖焕明、罗志华同志任区委副秘书长;
秦建明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
蔡传娟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智聪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
吴兆华、区国文、李赛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少华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李汉华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朱智平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区委610 办公室主任;
张志强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赵灿华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区社凯同志兼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区委统战部部长;
江苏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
罗紫雄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杜湛超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梁子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上述同志在机构调整前的原任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明组干〔2010〕62号
温长华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兼区政府行政投诉中心主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正科级纪律检查委员;
陈辉、李佩玲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局务委员;
谢海文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兼纪检监察室主任;
钟炳文、谢佩文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局务委员;
管雪、肖伟波、杨保唐、夏树坤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谢庆山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务委员;
梁晓红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务委员兼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杜锦华、唐三德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务委员兼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刘国贤任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局务委员兼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陆品健、何华中同志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廖冠明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吴毅明、李冠雄、梁建辉、邱军平、仇艳芳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局务委员;
陈满田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局务委员;
邓礼强、梁永芳、陈文芳、李福兴、黄幼勤、黎耀芳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局务委员;
谢剑文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黄颖宇、黄小玲、李定国、彭伟雄、林盛杰、潘海洋、杨航军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局务委员;
钟聪明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李荣汉、李日和、李冠池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职待遇);
罗乃谦、周文峰、严战康、谭志东、李柏青、李伟明、李信红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局务委员;
陈卫球、梁惠琼、钟仪同志任区教育局局务委员;
李宝辉同志任区财政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麦玉卿、蒋卫、练明娇同志任区财政局局务委员;
杜灼华、李洪发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区桂棠、梁友开、陈日强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委员;
谭华江、欧德坚、符和雄、陈敬芬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谭雄初、何锦辉、徐祖明、区有雄、杜伟南、黄思明、梁栋柯、周维兴、麦挺生、王绍信、冯青雄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局务委员;
林兆光、欧阳巧玲、黎新宗、陈少通、李志权、黄建华、何成辉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务委员;
罗振辉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职待遇);
梁建森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吴文硕、伍雁飞、黄浩明、麦桂平、区文超、李海东、陈世常、何伟霞、彭硕强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局务委员;
梁汝佳、陆镜芳、曾建雄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务委员(保留正科级);
陈宇常、严贤荣、邓葆华、麦浩芳、蔡子强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局务委员。
上述同志在机构调整前的原任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明组干〔2010〕64号
免去吴方敏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0〕76号
区伟明同志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保留副科职待遇);
严二靓、严秀中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保留副科职待遇);
夏裕才、严献标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副主任科员(保留副科职待遇);
曾仕辉、刘敏朝、区伟明、冯宝泰、吴社健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主任科员(保留副科职待遇)。
上述同志在机构调整前的原任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明组干〔2010〕78号
黄伟明、冼世明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主任科员;
叶惠芳同志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副科级纪律检查委员;
廖建雄、程江川同志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贾维娟、吴桂枝、李秀英、李鉴兴、金向明、罗日初、叶文峰、曾伟业同志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陈仕金同志任区档案局主任科员;
黄合萍同志任区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陈丽萍、区永生、叶德希、杨丽容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谭桂清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组织员;
区匡民、刘兆飞、严荫光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主任科员;
何泽洲、谭文坚、吴建辉、戴伟东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张钦波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夏剑雄同志任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伍国光、陈国年、麦明江、吴务新、刘宝光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主任科员;
李文辉、梁伯祥、欧建好、陈国辉、吴志才、钟晓玲同志任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宗教和外事侨务局)副主任科员;
麦炎光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主任科员;
伍炳森、吴树强、陈兆青、陆菁、周予江、李中明、钟胜锋、李广生、苏志广同志任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邓拔周、林尧初、谢秀文、黄伟伦、冯昌贤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主任科员;
严祺开、梁国永、黎兆兴、廖志华、易国明、廖振华、区国棉、李爱恒、杜良球、陈润珍同志任区经济促进局副主任科员;
严洪清、黎伟清同志任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廖政文同志任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严源光、廖启雄、徐里欢、梁锡敏、谭锐山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谭志聪、汤文辉同志任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刘瑞兴、李日成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主任科员;
仇志全、刘小云、吴建英、孟庆德、谭意红、谢富源、梁宇平、雷兵、邓建华同志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主任科员;
梁家星、曹松茂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苏志清、黄淦清同志任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杜锦文、王洁冰、杨致中、叶锡安、严秀雄、陆志坚、蒋钦恩、冯宏标同志任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刘泽球、周超义、谭义强、章奇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主任科员;
陈辉明、陆广尧、叶妹仪、黄西金、吕志健、陈建雄、刘耀玲、李继有、李东林同志任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陈应鸿同志任区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符垣同志任广东佛山高明沧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科员。
上述同志在机构调整前的原任职务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明组干〔2010〕79号
陈伟初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书记。
明组干〔2010〕81号
李建荣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梁华同志任中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明组通〔2010〕46号
接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分行农银佛山党〔2010〕20 号、农银佛山任〔2010〕16 号文件通知:
谢新同志任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党委书记,任期三年,至2013 年6 月止;
免去罗英杰同志的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党委书记、行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