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5年第12期

 

明常字〔201516

免去:

任雪英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云计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国强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廖勇章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爱环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超文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陆伟尧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明常字〔201517

任命:

刘崇根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麦幸景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冼嘉敏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明府字〔201531

免去陈伟初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明组干〔2015116

免去杜爱环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职务。

 

明组通〔201572

梁国生同志任佛山市高明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经理。

 

明组通〔201592

    罗锋同志挂任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从20161月至2017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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