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府字〔2017〕17号
朱立坚同志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展南同志的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主任职务。
明府字〔2017〕19号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
徐志玮同志任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区健锋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明府字〔2017〕20号
杜细文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7〕34号
朱立坚同志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资源分党组成员职务;
赵强同志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免去陈贤方同志的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黄展南同志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重建代建分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7〕50号
杜细文同志任区农林渔业局农村工作分党组成员。
明组通〔2017〕34号
卢岭同志挂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建立同志挂任杨和镇党委委员;
康从宇同志挂任明城镇党委委员;
骆家洪同志挂任更合镇党委委员。
挂职时间从2017年4月至2019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