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2017年第10期

   明府字〔201748

免去陈炎俊同志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明府字〔201750

免去陈卫锋同志的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明府字〔201752

苏伟坚同志挂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3年,从201710月至202010月底止。

 

明组干〔2017133

林昌春同志任明城镇纪委副书记;

范禹锋同志任更合镇纪委副书记。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7134

杨洁红同志任西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7135

刘子亮同志任区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7136

陆海均同志任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明组干〔2017142

梁章文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明组干〔2017143

刘英同志任区纪委派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纪检组副组长,免去其荷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谭兆通同志任荷城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区纪委派驻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纪检组副组长职务。

 

明组干〔2017147

刘思敏同志任区妇联党组成员,免去其区文化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程志玲同志的区妇联党组成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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