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府字〔20131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我区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促进我区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制定外资项目土地出让激励措施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10117号),对符合国务院《广东省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目录》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符合《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目录》且用地集约的外商投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国家和省市政策允许的最大优惠幅度。围绕我区四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和装备制造)集聚发展和四大传统产业(纺织服装、石化塑料、金属材料加工、食品饮料)转型升级,加快制定我区利用外资的土地出让激励措施,借助外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高新化,新兴产业规模化。[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牵头,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三旧改造办协办]

二、以土地购置为突破口,进一步增强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抓住服务业对港澳扩大开放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的契机,深入落实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加快粤港澳在服务业领域的合作,提高我区服务业发展水平。以土地购置为突破口,以西江新城为主要载体,研究制定外资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优惠办法,加快推动我区商业地产、码头、物流业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发挥973产业创新基地的示范带动效应,将“三旧”改造与城市升级、产业转型紧密结合,吸引外资项目进入旧厂房、低效工业区整体改造、连片开发,加快推进我区都市型产业基地建设。[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牵头,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三旧改造办、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协办)]

三、推动设立外商投资总部企业

修订完善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各项扶持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总部企业给予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和办公用房租赁、购置、新建的费用补贴。(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办)

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主要招商载体

责任单位

沧江工业园、973产业创新基地、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富湾科教园

荷城街道办

装备制造产业园

杨和镇政府

新能源汽车产业园

明城镇政府

佛山新材料产业示范园

更合镇政府

西江新城

西江新城管委会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含独立法人及内部研发机构),制定外商投资研发机构奖励办法,对经商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外商投资研发机构予以奖励,鼓励外商投资研发机构申报及参与我区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办)

五、推动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粤府〔201288号),制定我区服务外包产业扶持政策,加快发展物流仓储、研发设计、嵌入式软件外包等,力争引入若干家国际、国内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和总部型外包企业。(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办)

六、加快推进各类产业园区等产业链招商载体建设

借助产业配套效应,全方位引导关联外资企业、配套项目向龙头企业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聚集,加快形成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积极推动外商投资企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向高新技术园区、技术先进型企业园区等特色载体升级。各镇(街道、西江新城)、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快我区各类综合园区和专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设施的配套建设,结合产业链延伸的需求,使各类综合园区和专业园区(详见下表)成为我区承接外商投资的主载体。[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三旧改造办、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协办]

七、建立健全重点外资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简化外商投资事项审批程序,最大程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积极下放审批权限。对核准、审批权限内的外资项目,在指导投资商备齐相关资料后,实施一站式审批,在4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权限以外的需上级相关部门审批的重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一条龙审批服务制;定期发布区外商投资企业50强(按纳税额排名)和“双500万”(进出口额、年销售额)先进外商投资企业名单,并予以表彰。[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协办]

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外商投资企业引进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我区高层次人才专项扶持资金、本人及其配偶落户、未成年子女就读等扶持政策。用人单位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区人资社保局牵头,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协办)

九、进一步优化贸易通关环境

继续推进通关模式改革,建立协调机制,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降低通关成本,为企业进出口贸易营造有序而便捷的通关环境。健全进出口预警监测机制,及时、全面地发布贸易资讯和预警信息,帮助企业应对各类贸易摩擦,维护贸易公平,强化国际贸易安全。进一步完善国际化的生活配套设施,大力引进和建设国际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积极营造国际化的政务、人居及商务环境。(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高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

十、建立健全外商投资奖励办法

贯彻落实《佛山市高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明府字〔201143号),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优质外商投资项目落户我区。研究制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正式办理手续)及办理大额引入外债奖励措施,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产或引入外债。(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协办)

十一、建立外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充分利用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招引外资项目帮办帮扶单位的“保姆式”服务责任,实行外商投资项目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的全程帮办。加强与外资企业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外商反映的问题,为外资企业在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和融资担保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妥善处理各类外商投诉,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解决外资企业或项目反映的难点问题,努力营造“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办)

 

附件:高明区2013年外经贸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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