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佛山市高明区第二批
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明府字〔2017〕49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文件精神,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小组评定通过并向社会公示认可,区政府决定将红模铸造工艺(高明)项目列为我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和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利用工作。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9日
附件
佛山市高明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1项)
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所属区域 | 保护单位 |
1 | 传统技艺 | 红模铸造工艺(高明) | 高明区 | 佛山市高明福煌五金 制品实业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