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府字〔20132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十四届区政府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375

 

 

 

佛山市高明区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我区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推动一批民营企业产值(或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下同)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实现跨越式发展,根据《佛山市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实施方案》(佛府函〔20131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企业成长客观规律,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撑、要素保障、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创新政府帮扶机制,落实企业发展战略,集中优势资源,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提高产业集聚度,培育一批超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竞争力强的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主要原则。

——政企互动。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明确角色定位,立足各自优势,建立健全政府服务帮扶和企业自我成长的良性互动机制。

——资源倾斜。加强区、镇(街道)两级联动,充分调动各层级的积极性,整合优势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突破民营企业发展瓶颈,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带动更多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13年到2020年,通过8年的努力,促进一批骨干企业实现跨越发展,竞争力显著提升,引领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全区形成30家冲刺10亿元的重点培育企业梯队、40家超10亿元企业,其中8家超50亿元企业、5家超100亿元企业、1家超200亿元企业。

(二)阶段目标。

一年打基础。建立健全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编制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路线图,明确重点培育企业的范围和对象,一企一方案,政企互动,上下联动,组织实施。

三年见成效。2015年,重点培育企业梯队中部分企业陆续冲刺,力争新增超10亿元企业8家,全区超10亿元企业达到18家;新增超100亿元企业2家,实现“零”突破。

五年大发展。2017年,重点培育企业梯队中更多企业相继冲刺,力争新增超10亿元企业10家,全区超10亿元企业达到28家;新增超50亿元企业1家,全区超50亿元企业达到4家;新增超100亿元企业1家,全区超100亿元企业达到3家。 

八年大跨越。2020年,力争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再上新台阶。力争到2020年底,新增超10亿元企业12家,全区超10亿元企业达到40家;新增超50亿元企业4家,全区超50亿企业达到8家;新增超100亿元企业2家,全区超100亿企业5家;超200亿企业1家。

三、工作阶段

(一)快速启动阶段(2013年上半年)。主要工作任务: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情况,由各镇(街道)推荐,经联席会议讨论,确定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制订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和工作措施。组织召开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动员大会。制订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制订考评办法等。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下半年—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编制民营企业成长和做强做大路线图及典型案例。企业提出冲刺目标及时间表,编制企业发展规划。实施“一企、一策、一方案、一机制”。邀请著名咨询机构对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辅导。组织实施重点支撑项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工作。每年对各镇(街道)、各部门进行考评等。

(三)深化提升阶段(2016年—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总结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根据不同行业发展的规律和路径,进一步整合资源,在全区民营企业中示范推广。进一步健全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等。

(四)持续发展阶段(2018年—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继续探索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路径和规律,将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工作成效转化为长效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自我成长的内生增长机制,持续推进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工作。

四、主要任务

按照“企业主体、政企互动、上下联动”的思路,实施企业提升七大工程,完善企业自我发展的内生机制,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

(一)自主创新工程。一是加快推进协同创新联盟建设。结合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依托,以塑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高明家居产业联盟等为重点,加快多元化协同创新产业联盟建设,持续增强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科技支撑能力。二是建立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支持重点培育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水平的专业研发团队和创新研发机构;推动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争取建立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建设院士工作室、博士后工作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机构。三是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支持重点培育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国家级重点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重大发明专利产业化。四是鼓励技改创新。建立重点培育企业技改项目库,积极争取国家、省技术改造专项,区政府给予相应资金配套,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向重点培育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领域投资。五是实施专利标准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支持重点培育企业主导和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订,鼓励建立产业联盟标准,提高行业话语权。(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发展规划统计局、质监局、人资社保局,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二)品牌创建工程。一是积极培育国家名牌。重点培育企业要加快开发自有品牌新产品,尤其是高新技术新产品、填补行业空白技术的产品。积极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政府质量奖、广东省名牌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二是扩大自主品牌出口。支持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品牌境外宣传推广、境外品牌并购等活动,推动自主品牌出口,提高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和附加值。三是大力培育区域品牌。支持重点培育企业联合行业协会,共同打造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推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四是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企业家社会地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交通设施、地标性建筑等冠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给予奖励和相应的荣誉,提高政治待遇,增加参政议政机会。[区工商局牵头,区质监局、民政外侨局、环境运输城管局(交通运输)、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三)市场开拓工程。一是加快会展经济发展。以我区纺织服装、石化塑料、家居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为依托,以佛山塑料制品国际采购中心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商品采购中心、博览中心或会展中心。二是加快建立大企业联合采购协调机制。鼓励大企业抱团采购、互相采购,联合议价定价,提高市场话语权。三是利用专业展会、电商平台开拓市场。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模式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对利用电商平台开拓市场的,按照“以销定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四是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投保扶持力度,降低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的风险;对重点培育企业参加世界一流展会的,给予市场展会费用补贴,加大海内外市场开拓力度;鼓励重点培育企业在海外设立营销网络,掌握产品销售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财政局、工商联,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四)人才强企工程。一是健全企业人才发展政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立足我区产业结构及未来发展方向,坚持错位发展,加快出台我区特色鲜明、格局宏大、措施翔实的企业人才发展政策;在积极引进培育高端人才的同时,把实用技能型人才纳入人才行列,扫除阻碍人力资本集聚的各种门槛,形成结构合理的高、中、低端企业人才队伍。二是加大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以广东职院为龙头的“西江科教园”建设,积极推广校企合作订单培训形式,构建“政府组织、院校承办、企业输送、个人免费”的人才培训工作机制,提高重点培育企业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强化企业人才服务对接。人力资源部门要主动对接进驻企业,积极开展“一帮一”的人才服务,协助重点培育企业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帮助企业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协助企业建立留才机制。四是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加大民营企业家培训力度,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平台作用,邀请知名专家和著名企业家,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尤其是民营家族企业接班人的专题培训。(区人资社保局牵头,区教育局、经济科技促进局、工商联,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五)产科金融合工程。一是加强产业、科技、金融信息对接。定期举办多层面、多形式的产业、科技与金融对接会,实现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交流。二是推动企业上市。进一步加强对企业上市服务,完善“绿色通道”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培育企业探索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鼓励重点培育企业运用融资租赁、信托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三是加强金融服务。鼓励引导各金融机构为重点培育企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支持金融机构为重点培育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探索开展企业在建工程抵押贷款。(区金融办牵头,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工商联,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六)管理创新工程。一是完善战略决策机制。鼓励企业建立战略规划委员会,不断完善战略决策机制、内部制衡和风险控制机制等。二是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高战略规划、生产组织、技术开发、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基础性管理水平。三是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动重点培育企业应用先进适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数字化、网络化、精益化水平。四是建立企业诚信机制。引导重点培育企业建立诚信管理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施信用管理。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源向诚信守法企业倾斜,在产业扶持、信用担保、融资贷款等各方面提供支持。五是推动企业文化管理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建设方案,借助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和必要的载体手段,大力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围绕企业发展和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增强企业内在活力,提高企业软实力。(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文体旅游局、工商局、金融办,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七)总部建设工程。一是健全总部企业扶持措施。深入调查研究,在借鉴周边地区发展总部经济的基础上,健全修订我区发展总部经济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总部,向“微笑曲线”两端延伸拓展。二是加快企业总部集聚区建设。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研究在西江新城核心区域布局总部,形成高端服务业总部相对集中、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与产业园区紧密结合的总部企业集聚区。三是支持品牌总部建设。坚持引进和培育相结合,引进一批具有强大市场号召力的品牌企业,同时鼓励扶持重点培育企业发挥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设立品牌企业总部,推动企业扎根我区、做强做大。[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住建),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行政服务,形成高效的政府帮扶机制,为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组织保障。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民营企业跨越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建立政企互动、上下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重点培育企业座谈会等,沟通交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情况,研究解决重点培育企业跨越发展中遇到的难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每季度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情况。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市反映意见和建议,争取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支持。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每年制订实施重点任务分解表和工作目标,确保任务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会同区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对区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进行督查。将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工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并制订具体的考评和奖惩办法。四是建立重点培育企业管理制度。建立重点培育企业动态管理办法,滚动调整(增加或淘汰)重点培育企业名单。(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区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二)要素保障。推动民营企业跨越发展,要切实破除资源要素的瓶颈约束。除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外,还要切实保障重点培育企业的载体、能源、信息等要素。一是加强载体保障。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的项目管理,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依托重点项目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在每年建设用地指标中拿出不少于一定比例的指标,以竞争性分配方式支持重点培育企业的重点项目。全力推进“三旧”改造,盘活土地资源,为重点培育企业优先提供载体。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治理,下决心依法清理、回收闲置土地,优先用于支持重点培育企业的重点项目。对超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确保企业总部建设用地。二是加强能源保障。在切实推进节能减排的同时,科学做好能源发展规划,加强电源、电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能源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探索重要能源的储备或代储制度,积极稳妥地发展新能源项目。三是加强信息保障。区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西江新城要及时将有关规划、政策等政务信息和掌握的重大市场信息通报给重点培育企业,加强信息支持。[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国土、住建)、发展规划统计局、经济科技促进局,高明供电局,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负责]

(三)政策保障。一是收集、整理、整合现有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扶持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汇编成册,派发给重点培育企业,并加强解读和指导,发挥最大的政策效应。二是制订扶持办法,着力在资金支持、要素保障、环境营造、政府服务等方面,突破民营企业跨越发展的障碍。三是实行一企一策,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专门针对某个重点培育企业甚至某个项目的个性化政策,强化政策支持。四是加强各项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定期对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和细化落实。(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牵头,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配合)

(四)服务保障。一是建立挂钩(挂职)联系服务制度,由每个区领导挂钩联系若干个重点培育企业。各有关部门相应建立领导挂钩联系服务制度,对重点培育企业实施“一对一”跟踪服务,积极解决企业跨越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加强“企业服务卡”制度落实。确保“企业服务卡”定期发放到重点培育企业,及时掌握企业自身不能处理、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并协调各职能部门处理;监督各相关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情况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务监察审计局报告。三是全区所有涉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依照相关政策法规,按照减轻负担、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不就高、就无不就有的原则处理。对重点培育企业,要积极向上级争取对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计征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设置上限。四是在区、镇(街道)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重点培育企业专用行政服务窗口,对重点培育企业自身经营事务外的行政审批、项目申报等所有涉政事务,全部纳入专用窗口服务,限时快速办结。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协助企业办理有关审批事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区委组织部,区政务监察审计局、经济科技促进局、发展规划统计局、财政局,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负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