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动公开                                                                                                    明府办函〔2018〕268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荷城街道办,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佛山市高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区城市升级步伐,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善民生“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原则,发挥区财政奖励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导老旧小区居民通过自筹资金,自治管理,主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逐步解决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破损老化、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居民为主,政府引导。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引导居民主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形成“政府引导、业委组织、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改善环境。以顺应群众期盼,完善老旧小区停车泊位不足,绿化质量差等问题为切入点,政府部门对小区改造方案进行联合审查,指导群众自主对周边环境进行适度、合理的改造提升,改善生活和居住环境。

  (三)示范引领,政策扶持。指导居民科学制订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充分体现小区人文特色,充分发挥区财政奖励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打造样板工程,引领示范全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四)创新机制,治管并举。荷城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组织。创新老旧小区业主自治管理模式,实现改造后的小区管理正常化、专业化,增强改造效果。

  三、工作内容

  (一)引导改造提升范围

  引导改造提升的范围为:西江以西、广明高速以南、祥福路以东、海华路以东(高明监狱以南段)、沧江河以北区域内(详见附件5《高明区老旧小区引导改造提升范围图》),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完善或绿化破坏严重、停车位建设缺失、群众反映强烈的2006年前报建的老旧小区及住宅楼。

  (二)引导改造提升内容

  引导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包含:安全设施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三个方面。

  1.安全设施方面。完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包括保安岗亭、门禁系统等设施。

  2.居住功能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提升绿化、建设停车泊位、完善文化休闲设施等。

  3.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使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清理绿地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恢复绿地;规范管线,整治线路,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栏;修补小区破损路面,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具体改造项目由各小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以居民意愿为基础,不搞“一刀切”,不强制推行。小区业主达成统一意见的,即可申报改造提升。对纳入改造提升范围的小区,荷城街道办及区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予以指导、帮扶、监督、管理、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引导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成立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志明 副区长

  副组长:仇德华 区府办副主任

  蔡子强 荷城街道办主任

  张志强 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常务副局长

  黄友谊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常务副局长

  刘烜业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城乡规划)常务副局长

  成 员:田建寅 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副局长

  谷长云 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直属执法分局局长

  黄思明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副局长

  李剑嫦 区财政局副局长

  劳志强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城乡规划)总规划师

  李新南 公安分局副局长

  陆海均 荷城街道党工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田建寅(兼)。

  五、责任分工

  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负责牵头制订我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对申报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组织联合审查、验收。负责相关区域内违法建设的行政执法工作。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按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升级,指导、监督业委会成立,参与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联合审查、验收。

  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城乡规划):按职能指导老旧小区改造升级,参与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联合审查、验收。

  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安防、消防、交通组织的改造,参与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联合审查、验收。

  区财政局:负责改造专项奖励资金的统筹安排、监管、拨付。

  荷城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宣传发动居民小区积极参与,扶持成立业主委员会,参与对老旧小区改造的联合审查、验收。负责改造提升工作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业主的协调沟通、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建立健全长效物业管理机制。

  区委宣传部、区卫生计生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农林渔业局(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能,协助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供水、供电、燃气、广电、移动、联通等管线单位:负责所属管线改造提升工作。

  六、资金来源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改造提升资金由小区居民自筹,业委会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共同出资参与改造。小区公共停车、广告等公共收益,依法经业主同意,可安排用于改造提升。

  区财政局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引导和奖励经验收合格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小区资金投入量给予30%、每个小区上限20万元的奖励资金,激发群众与社会参与改造提升的热情。

  七、改造提升工作流程

  (一)项目确定阶段

  以居民自治为核心,以居民意愿为基础,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帮扶成立业委会。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做好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前期的民意收集、宣传发动等工作。

  牵头单位:荷城街道办,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

  (二)公告公示阶段

  职能部门结合要改造的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社区居委会会同小区业委会、居民代表以及设计单位,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和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公示,拿出最终改造提升设计方案。对业主表决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牵头单位:荷城街道办,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城乡规划)、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公安分局。

  (三)方案审查阶段

  区职能部门、荷城街道办对小区改造提升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小区按备案的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实施,期间接受部门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责任单位:荷城街道办,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城乡规划)、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公安分局。

  (四)竣工验收阶段

  荷城街道办、区职能部门对改造提升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区财政以竣工验收结果为依据,拨付奖励资金。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责任单位:荷城街道办,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城乡规划)、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公安分局。

  (五)落实长效管理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结束后,荷城街道办作为社区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落实小区的长效管理工作,按照改善后老旧小区实际情况,鼓励和指导引入物业管理或建立自治管理,实现“六有”,即“有安全防范、有清扫保洁、有绿化养护、有物业维修、有停车管理、有路灯维护”的基本物业服务,使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牵头单位:荷城街道办,责任单位: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住建)、区交通运输城管局(城管)。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成效。老旧小区整治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强化引导、指导、监督、管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综合改造过程中,要同步探索老旧小区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入手,引导老旧小区采取灵活多样的管理模式,促进管理的良性循环。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多种媒体,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意义。每个小区的整治方案都要通过形象直观的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力营造整治方案群众支持、整治过程群众参与、整治成果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四)简化手续,建造绿色走廊。荷城街道办及区规划、住建、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要简化设计方案审查手续,缩短办理时间。

  (五)密切配合、统筹施工。在设计阶段要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议,涉及到文明小区、卫生社区、体育社区等多方面改造、创建的,要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共同改善完成。

  附件:1.小区绿化提升报备审核流程

  2.高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备案指南

  3.高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会审备案表

  4.高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验收备案表

  5.高明区老旧小区引导改造提升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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