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

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府办〔2017〕8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教育局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5日           

 

  

 

佛山市高明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教育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高明教育要创新、突破、求发展,为全面提升我区初级中学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解决当前存在的优质学位不足、办学机制不活、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搭建一级管理、运作平台,实现做强做优、公平共享,推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高位均衡、整体优质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和《佛山市高明区教育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办学一级、管理一级、队伍一体、教研一体、评估一体”的改革原则,深化全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在强化全区统筹的基础上,促进学校资源均衡配置,全面提升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水平,大力推进教育公平,确保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高水平实现。

二、改革目标

(一)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实施“一级办学、一级管理”的办学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一体化改革发展。将区内所有镇(街道)属公办初中收归区一级管理,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构建以区统筹管理为主、镇(街道)共同参与的管理体制。

(二)改善条件,提升品质。通过统筹规划,实现全区初中学校布局合理、设施均衡,校园环境有较大改善,形成各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三)做强做优,公平共享。加大初中教育课堂改革力度,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创新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学生全面发展,群众对初级中学办学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创新机制,强师增效。优化初中学校师资配置,推进“区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提升教师专业,推进城乡初中学校教师队伍一体化,全力打造师德高尚、干事积极、业务精湛、专业结构合理的初中教师队伍,实现区域内城乡初中学校教师队伍协同发展。

三、改革任务

2017年9月1日起,“上提”各镇(街道)所公办初中学校的办学权责,高明一中附属初中、荷城中学、富湾中学、杨和中学、东洲中学、更合中学等六所镇(街道)属公办初中学校的办学管理权上移,纳入区统筹管理,属区直属初中。各初中学校的办学责任主体在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协助管理。

(一)保障教育经费支出。

1.教育经费。2017年9月1日起,由区财政直接划拨上收初级中学的日常办公经费(包括免费义务教育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现管理体制由镇(街道)负担的部分,经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教育部门核实,由区财政收回,并相应调减各镇(街道)的运作返还基数;其余教育经费拨付方式维持现有体制不变。各镇(街道)在统筹使用镇级专项补助的基础上,必须确保原各镇(街道)所属初级中学教师工资福利等经费依时划拨。2017年9月1日前各镇(街道)拖欠的日常办学经费,由各镇(街道)限期填补。

2019年1月1日起,各初中学校全部教育经费由区财政划拨。各镇(街道)应负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通过调整镇级财政管理体制,以及相应调减各镇(街道)的运作返还基数解决资金来源。

2.项目建设各初中学校的基建(采购)类项目建设维持现有体制不变。到2020年底前,在佛山市教育“十三五”规划中公布的各镇(街道)的基建(采购)类项目,仍然交由办学管理权上移前所属镇(街道)组织实施,相关经费仍由所属镇(街道)负责解决,各镇(街道)必须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资产债务。初中学校的货币资金、土地、校舍、设备设施等资产的产权归属和债权债务归属保持不变,学校仍继续享有资产的管理权与使用权。

(二)下移教育科研教研重心。

发挥教育科研教育部门专业优势,减少中间环节,统筹推进区属初中学校的教育科研教研一体化工作,把教研主攻点建在课堂上,把科研主阵地建在学校中,推进协同发展。

1.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改革教育科研联动机制,实现由原先区、镇、校三级向区、校两级联动机制转变。推动沧江中学建设成为全区课堂教学改革示范学校,面向全区推广教改模式,充分运用网络和信息化手段,发挥其辐射引领作用,探索各具特色的课堂教学模式,提升学科教研质量。每年在区内初中学校举办1场以上的全国性教改示范活动,每年发表10篇以上具备全国先进水平的教改论文或课题成果。以课堂教学改革带动教育质量的提升,到2020年,沧江中学中考成绩“一分两率”(平均分、及格率和优良率)力争进入全市前5名。

2.打造精品教育课程。不断完善课程体系,推动国家课程校本化、地方课程多元化、校本课程特色化建设,结合学校实际,以人为本探索学校特色课程,推动学生全面发展。2017年底前,各初中学校特色校本课程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全区初中学科教育教学资源库,各校结合本校实际,根据不同学科教学内容和课程类型设计制作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网络和信息化手段推进优质资源共享,解决均衡配置和供需矛盾

3.建立一体化的学科教研组。以区教科培中心为龙头,组建全区初中学校同学科、跨学校的一体化教研组,下移教育科研教研的重心,集中优质资源,提升教研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提高教研工作的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深化教师“区管校聘”改革。

2017年9月1日起,各公办初中学校的人事管理权上移,纳入区级统筹管理,其人事管理主体在区教育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协助管理。人事管理权上移起,各学校的在编教职工全部由区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组织人事、编制管理等职能由区负责履行。学校正、副校长及行政管理干部由区教育部门组织考核、选拔和聘任,教职员工的交流调配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时改革完善以下人事管理机制:

1.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全区初中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区教育部门会同编办、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每年至少核定1次全区初中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区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分配到各校,实行动态调整,并报区编委办和区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2.完善交流轮岗制度。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初中学校校长、教师的交流轮岗。探索推进跨学段、跨学科的交流轮岗机制。建立全区教师双向交流的长效机制,每学年至少进行1次不少于全区总数5%的教师调配,确保全区初中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鼓励在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进行双向流动,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交流任教。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在工作和生活上为交流轮岗人员提供方便,探索实施边远地区教师津贴。

3.完善教职工岗位设置办法。据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区教育、编办、财政部门每年对全区初中学校岗位设置总量进行核定,实行总量控制。区教育部门根据学校教职工的专业结构、承担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需要等情况,统筹制定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同时,健全各初中学校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完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学校编制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设置数量。

4.完善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提升初中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等制度,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和评价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教师聘任制管理工作,强化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到评优评先、岗位调整、工资待遇以及续聘续签等机制中,落实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竞争机制,激发教师活力。

5.完善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完善各公办初中学校教师工资发放协调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充分体现教师主体地位,学校制定的岗位竞聘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对聘任、考核等结果,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争议仲裁和维权服务机制,畅通教职工的职业诉求渠道。对学校管理中出现的违反政策规定或程序的行为,区教育部门必须坚决予以查处。

(四)提升办学要素水平。

1.改建扩建一批初级中学。各镇(街道)要把各初级中学的改建扩建工程列为本辖区的年度攻坚克难项目。2017年9月前,完成高明一中附属初中在原高明二中旧址的改建工作;2020年9月前,完成迁建东洲中学、扩建荷城中学、改造富湾中学等工作,提升办学条件。

2.打造初级中学精品工程。2022年全区公办初级中学100%成为广东省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初中优质学位达到100%。重点打造2所在全市范围内具备一定竞争力的精品学校,使其在全市中考提前批上线率超过50%。推动符合学校办学理念的校园文化建设,各初中学校实现一校一品牌。

3.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探索高明一中和沧江中学集团化办学新模式,充分发挥区域内名校的品牌作用,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以强校扶弱校,实现组团式发展。探索“六年一贯制”初高中跨学段教育教学改革。

4.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2017年底前,全区各初中学校100%实现千兆网络进校园,全面推进“三通”应用。到2020年,电子白板或智能一体机课室覆盖率超过80%,建设两所以上的数字化智慧校园,基本实现校园wifi网络全覆盖,教育信息化效能及师生教育信息技术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三通”应用及学科融合进一步深化,形成有效的信息化课堂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打造教育信息化应用特色项目。

(五)推进初中教育高位均衡、整体优质发展。

把均衡发展和品质提升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公平,使城乡学生共享高质量的教育。

1.完善公办初中就近入学政策。充分保障户籍学生就近免试入读公办初中学校的基本权益,在此基础上打破镇(街道)区域限制,实现全区统筹,合理推进各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2.改革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机制。全区统筹、合理配置公办初中学校的学位资源,在满足学区内户籍生就近入学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公办初中学校探索面向全区招收体艺和科技创新兴趣生。

3.建立以“增值评价”为基础的评价体系。成立全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完善升级全区教育质量监测平台,每学期定期发布一次以上全区初中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机制,强化以学生进步水平为主要依据的评价导向,完善中考评价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高明实际的初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四、改革进程

(一)第一阶段(2017年4月2017年7月,改革过渡期)。

    主要任务是完成镇属公办初中学校办学权责“上提”、教师“区管校聘”、一体化教研组组建等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高明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第二阶段(2017年8月~2018年12月,全面改革期)。

主要工作是开展学校集群发展、一体化评估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9年1月~2020年12月,改革深化期)。

主要工作是改革教育经费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是我区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直接影响到我区基础教育领域其他改革任务的实施。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要认真按照《高明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做好任务分工及人员安排,及时出台配套方案和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相关工作。本项改革任务由区教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和统筹推进。

(二)加大投入,保障实施。

加大区级财政投入,确保本方案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各初中学校在办学体制改革后,要明确办学主体责任,通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打造精品学校措施, 按时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推动我区初中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公办初中一级办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弘扬我区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正能量,加大对我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的相关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附件:高明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高明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项目

任务分工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宣传发动

召开动员会议

召开全区初级中学办学体制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区教育局

2017年5月

制度配套

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制定高明区初级中学校长聘任和教师交流实施方案、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等配套文件。

区教育局、区编委办、各相关职能单位

2017年5月

党群关系

理顺党、工青妇等组织关系

各公办初中学校的党、团、工会、妇女等组织归属区教育局管理。

区教育局、各镇(街道)、各相关职能单位

2017年5月

人事管理

教师人事关系

理顺、调整各公办初中学校的人事隶属关系。

区教育局、区编委办

2017年6月

教师工资

完善各公办初中学校教师工资发放协调机制,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各镇(街道)、区编委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2017年6月

学校行政班子聘任

公办初中学校新任校长及行政领导的聘任工作。

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前

教育经费

统拨学校办公经费

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免费义务教育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由区直接拨付工作。

区财政局、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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