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明府办〔2016〕12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西江新城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安委办反映。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安全生产关系到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出发,把安全生产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

    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建设“平安高明”“幸福高明”,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佛府办〔20162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高明区安全生产现状、主要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佛山市高明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实施以来,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制度,以“平安工程”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好“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以及“三大行动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大了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有效预防了各类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较好地实现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各类生产安全指标得到有效控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

1.“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安全生产事故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比“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大幅度下降。“十二五”期间我区各类事故总起数2230宗,比“十一五”期间(3514宗)下降36.5%。“十二五”期间年均亿元GDP死亡率(五年相加的平均数)为0.105,比“十一五”期间(0.28)下降62.5%。

2.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总人数逐年下降。2010年我区各类事故起数446起,至2015年事故起数下降至406起。2015年和2010年相比,事故总量下降9%;事故死亡人数也呈递减趋势,2015年与2010年相比,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1%(具体见表1)。道路交通事故伤害是我区各类事故伤害的主要构成,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均占到全区各类事故总量的95%以上。

 

表1:2010-2015年各类事故分布情况表

 

年份

各类事故总起数

工矿商贸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起数

死亡

2010

455

66

3

3

443

62

9

1

2011

424

64

3

3

417

61

4

0

2012

455

63

3

3

449

60

3

0

2013

477

58

2

2

461

56

14

0

2014

468

62

1

1

454

61

13

0

2015

406

58

2

2

393

55

11

1

合计

2685

371

14

14

2617

355

54

2

 

    备注:各类事故包括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水上交通、渔业、农业等事故。

 

 表2:2010-2015年各类事故变化趋势图表

 

 

 表3:2010-2015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变化趋势图表

 

    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较大幅度下降,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略微下降。“十二五”期间,我区国内生产总值逐年上升(2015年比2010年上升65.8%),而事故亿元GDP死亡率逐年下降。2015年与2010年相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下降45.3%;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54.3%。受全区汽车保有量大幅上升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略微下降1.2%。各项相对指标每年都能控制在市政府下达考核控制指标内(具体见表4)。

表4:2010-2015年各类事故相对指标分布情况表

年份

亿元GDP死亡率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

实际数

市指标

实际数

市指标

实际数

市指标

2010

0.15

0.17

4.9

6

2.08

3.49

2011

0.123

0.137

4.38

5.86

3.08

3.45

2012

0.116

0.117

5.35

5.38

2.43

3.03

2013

0.104

0.12

5.21

5.6

1.03

2.08

2014

0.102

0.11

5.44

5.79

0.48

1.9

2015

0.082

0.105

4.84

5.81

0.95

1.82

  

  表5:2010-2015年亿元GDP死亡率变化趋势图表  

 

表6:2010-2015年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变化趋势图表表7:2010-2015年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变化趋势图表

 

 

 

表7:2010-2015年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变化趋势图表

    4.主要工作及其成效。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每年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对获得优秀等次的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表彰。区政府与镇(街道),镇(街道)与村(居)委、企业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承诺书,加强检查和监管工作,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层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2)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十二五”期间,我区共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436宗,罚款709.27万元;其中区级行政处罚215宗,罚款495.64万元;镇(街道)共实施行政处罚221宗,罚款213.63万元。对发生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及时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机械制造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共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8万宗。

(3)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智能安监”平台对安全监管业务的作用,对全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在系统中共录入企业总数1.69万家,其中重点企业956家,个体工商户1.59万家,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达到95%以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和治理各类安全隐患5.8万条,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在企业中的应用,实现隐患实时报送和监控工作。

(4)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能力。加强应急救援信息收集,截至2015年底,我区已登记在册的应急物资库51个、应急救援队伍12支、应急救援专家64名、应急救援预案420份、应急协调指挥部门27个、避难场所34个,包含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和GIS地图位置等。建立重点风险管控预警机制,从2013年起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分析和管控机制,列出重点风险源116处、较大风险源71处、一般风险源120处。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重点行业和企业每年按照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期间,累计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近5000人次、安全主任近1万人次,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有人管、懂得管”。积极开展企业三级培训,培训从业人员达30多万人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截至2015年底,全区1103家工贸企业及72家危化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6)强化危险化学品监管,落实重大危险源防控。全区办理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27个,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危化专区的规划、设立和建设工作,先后在更合镇小洞园区和白石园区及明城镇设立危化专区,要求新建、迁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有关标准和要求进入依法确定的化工专区内。

(7)切实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一是抓好职业病防治“三同时”源头治理,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创建,在26家企业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进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等工作。二是开展115个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实现源头治理。三是开展931家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重点开展陶瓷卫浴洁具、家具、水泥、石材加工等尘肺病高风险行业的专项整治。

    (8)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区政府及各镇(街道)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的各专项整治经费、办公经费、宣传教育经费、执法车辆经费等费用的落实,共投入专项资金达3200多万元,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至2015年,区级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共有33人,比2010年增5人。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共65人,比2010年增16人。加强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促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提升,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偏大;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及死亡人数偏大仍是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转好的主要矛盾。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政府“红线”意识仍不够强。存在“安全生产靠运气”等错误倾向,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存在层级递减现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仍不完善,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导致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工作仍然较薄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3.部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在部分企业中仍不同程度存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重视不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安全投入跟不上生产发展形势和需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历史欠账仍然比较严重。

4.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仍存在薄弱环节。镇(街道)基层安监员大多数为合同工,流动性较大,队伍素质难以稳定,还需担负大量其他工作,导致我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仍无法跟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

5.安全生产监管手段仍有待创新和完善。我区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效率仍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对安全生产科技研究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素质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有待更好地发挥。

    (三)面临的发展机遇。

1.安全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党中央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指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踏的“红线”,安全生产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已成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要部分。

2.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党政机关重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形成。

3.社会各界给予高度关注。社会不断进步,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领域越来越宽,对安全和平安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理念逐步形成,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关注。

4.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我区将逐步打造新的4.0工业发展模式,实现工业制造的网络化、自动化,在城市升级和产业布局中逐步淘汰危险性大、工艺落后的企业,减少人直接参与作业的环节,改善人机环境。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将予以强制性淘汰。同时,我区积极探索建立明城镇和更合镇危化专业园区,有力地促进我区高危企业的转型升级

5.互联网技术广泛运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我区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政府监管工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不断探索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监管透明度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透明度,将进一步整合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有效性,推动监管方式转型升级。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更加注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以共享发展为本质要求,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着力建设创新高明、协调高明、绿色高明、开放高明、共享高明、廉洁高明”的要求,以安全生产“五大行动计划”为引领,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依靠信息化带动安全监管现代化,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现代化,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监管透明度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透明度,全面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促进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确保到2020年,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实现“三个下降”: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全区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0%;全区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10%。

表8:“十三五”安全生产相对指标的控制目标

相对指标名称

2015年

2020年

下降幅度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82

0.0656

20%

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95

0.855

10%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4.84

4.356

10%

 

三、全面推进“四大体系”建设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围绕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重点,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和不断完善适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相关配套法规与规章,推进行业监管部门和区、镇(街道)两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安全准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防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规章制度建设,加快实施《关于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明办发〔2016〕2号)等“一岗双责”配套文件,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建立责任倒推机制,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目标是要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体系和事故调查、事故通报、事故分析、责任追究、事故约谈体系,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3.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联动机制。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安全监管与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按照行业主管、各司其职、分类指导、综合协调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制度,建立起适合我区的区、镇(街道)两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发挥区安委会在信息交流、督查检查、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联席会议、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协调指导,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提升安全监管和执法的有效性。

    (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基层安监机构队伍建设。推进区、镇(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机构全部组建到位,规范镇(街道)安全监管办事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建设片区及村居安全监管巡查员队伍。理顺和明确镇街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镇街安全监管机构和片区、村居安全监管巡查员的一线监管作用。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建设,纳入镇(街道)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和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努力破解执法编制不足和执法队伍建设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研究出台《佛山市高明区关于适当增加基层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实施意见》,有效缓解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矛盾,提高基层队伍履职能力。

2.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实施《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联合印发〈佛山市关于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措施的意见〉的通知》(佛安监〔2015〕211号),建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制度,对企业安全实施量化考核和诚信等级划分,依据评价结果,对不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企业实行不同的奖惩措施。推行安全生产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被依法立案查处的企业,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和制裁。建立行业企业自我要求安全发展内在动力,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3.完善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机制。围绕“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达到100%”的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保障能力。指导企业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按照“日查月清”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对已排查出的一般隐患,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严格整改。

4.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申报、审核、评定及动态监控、复审复评等制度。根据市修订的商贸类企业和生产类个体工商户的标准化达标标准,鼓励企业实现更高水平的标准化达标。出台标准化达标企业延期申报程序,明确企业标准化达标3年期满延期申报程序和要求,规范标准化创建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指引、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编写。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重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规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督查规范等规章制度。鼓励大型企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继续推动“平安企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5.强化职业病危害监管。推动职业卫生工作与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存储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融合,在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责任考核等工作中同步纳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明确和细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健全区、镇(街道)两级职业健康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联席会议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职业健康“一企一档”建设,全面开展企业基础建设,试行重点行业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重点对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汽车制造与维修、运动器材制造、灯具制造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现状评价。重点加强水泥制造、石材加工、陶瓷洁具、木制家具粉尘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存在职业病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有效遏制尘肺病、噪声聋等职业病高发势头。落实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探索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陶瓷洁具、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健康卡)制度。努力实现职业病危害申报率达到98%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到85%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达到95%以上、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类分级监管率达到80%以上。

6.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进入化工专区,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从源头上把好关。建立完善企业隐患问题自查、自改、自报管理的新模式,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带储存的经营企业按不同类型分为七大类,分别制定九大类的隐患排查标准,指导企业按照各自的类型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自查、自改、自报制度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运用执法手段,通过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佛山市高明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针对我区化工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最终实现化工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化工园区和集聚区更加规范、本质安全度有效提升。

    (2)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模式,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加入“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群,通过微信圈解读政策,宣传法治、传播知识、交流经验和警示教育,督促企业及时学习和掌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发送的工作信息,通过日常监管工作推动企业学习领会、贯彻部署、落实措施,发挥微信平台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推动作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制定矿山关闭计划,做好“十三五”期间非煤矿山关闭工作。

    (3)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健全交通事故研判分析机制,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压减交通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交通事故发生,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的形势。加强危险路段排查治理专家组建设,制定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建立隐患治理督导制度,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业化水平。升级重点车辆监控平台功能,督促重点车辆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道路运输平安年”“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超载超限隐患源头治理等各类专项活动,以客货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摩托车等车辆为重点,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酒驾以及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4)消防安全监管。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化”(网格化、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创新建筑消防设施监管,建立建筑消防设施“身份证”管理制度。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全面落实“三分三定”消防监管模式,实行“无缝化”管理。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深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消防普及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将消防规划纳入地区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

    (5)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水运、港口、航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险品码头、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运输船、中小海轮等船舶冒险航行、超载航行、违规作业等行为以及各类侵占和破化航道、航道设施、船闸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防护装备建设。

    (6)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建筑事故。制定完善施工作业标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标准化、集约化和信息化为手段,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的制度,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落实演练全覆盖。

    (7)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抓好设备生产环节,管好设备安全源头;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形成良好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环境。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建立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权益保障为基础、以保险救济和社会救助为保障、以质量检测和风险评估为技术支撑、以政府监管为一般强制的电梯安全监管体系,实现电梯使用管理者安全意识到位、社会救助及时、各方监督有力的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目标。深入推进气瓶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确保每年特种设备实现零死亡目标。

    (8)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通过深入开展农机核查清理工作,建立废旧农机报废制度,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开展农机“打非治违”和道路安全整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管理力度,实行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开展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检验行为;大力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农业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等活动;建立健全农机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组建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大数据中心,收集汇总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实现农机安全监管业务网络化信息化办理。

    (9)渔业船舶安全监管。加快我区渔船更新改造升级工程; 推动我区渔船停泊点建设,在渔船更新改造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动渔船停泊点(码头)建设,形成满足渔民聚集、渔船停靠、基础水电类供应、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功能化的渔船停泊点(码头);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质的机构建立合作,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的年度工作机制,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三)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

1.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和装备建设。确保安全监管、隐患治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逐年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拓宽投入渠道,构筑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提高执法监察装备配置水平重点加强执法专用车辆、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信息化装备和执法人员个体防护配置,保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具备机动性执法、现场监管监察、取证听证、通信联络、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的系统配套执法能力。

2.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抓好全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我区安全生产特点,合理规划和布局,立足保障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企业四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重点抓好镇(街道)安监人员、片区(村居)专职安全巡查员、企业安全人员在安全检查巡查和应急管理的结合融合,使应急管理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在第一线有人应急、有人懂应急、有人落实应急工作。督促全区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大中型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作为政府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积极补充。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管理智力支持。积极依托政府部门的坐班专家和有代表性的大中型企业生产一线的专家,打造一批专业本领过硬,事故预防和处置经验丰富的专家队伍,为我区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制度、科学预防和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全面推行区、镇(街道)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修编,全面推行重点企业应急预案“卡片化”改造工作,使应急预案更加简化、精炼,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演练“双盲”常态化,不断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实战性。完善应急物资采集、统计、管理、调配机制,建立健全应急能力评估机制,定期对全区的应急队伍和物资情况进行摸查、检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种类齐全、数量丰富、分布合理、数据真实、管理得当、调度得力。

3.强化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教阵地、宣教队伍建设,加强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强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公益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微访谈等新兴媒体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建设,提高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舆情动态监控和应对处置能力建设,以更快的速度和更权威的发布,主动发声,发出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安全生产的最强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建设一支数量规模适当、素质能力优良、布局结构合理的安全教员队伍,建立培训机构公益安全生产培训宣讲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培训专业水平提升。建立安全培训专家库,编写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编写的教材更有针对性、更具操作性,使我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更有效的开展,同时,将我区在“十二五”时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责任追究处理结果拍摄警示宣传片作为全区培训教学内容,制作各种类型企业安全培训授课教学片,提高全区安全培训质量和水平,带动企业安全理念的普及,促进企业全员安全意识的提高。开展“互联网+全民安全培训”增益行动。完善五个系统(“小微助安全”网上互动系统、企业负责人基础教育系统、一站式在线教育培训考核系统、在线安全知识学习系统、专家会诊服务系统),实现教育培训和安全宣传全覆盖。

(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加强安全生产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继续深化“智能安监”管理平台建设,建立规范化、流程式的平台功能开发制度,加快推进业务工作流程信息化标准建设,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功能,满足各项业务需求。以“开放、协同”的思维,加强与部门之间的融合,确保区、镇(街道)、村(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中介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和无障碍共同使用。大力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的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进行“企业信息价值再造工程”。强化信息平台的风险预警功能,通过建设警兆知识库,在达到设定的警兆条件时即触发预警,提高安全生产的事故风险预警预测能力。

2.加强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控。用更加细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分析标准,推动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工作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确保分析出的风险源准确,风险源风险级别的评定合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市安全生产风险源管理系统,实现风险源动态管理,确保风险源管控措施到位,风险源管控责任落实到人头,有效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进工作。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出发,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在高危行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和职工个人多方共赢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4.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和推进中介服务。健全完善区安全生产专家库,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多层次、专业类专家库,构建完善安全生产专家智库体系,健全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渠道和机制,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机构的建设发展,制定完善机构设置标准条件,健全机构市场准入程序,合理布局规划、严把机构准入关。立足服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鼓励专业技术机构取得多重资质,促进安全评价与职业卫生评价等业务融合发展,提升专业技术机构综合服务水平,并以此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业务流程再造。实施专业技术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工程,协助中小企业建立起自主安全管理体系。

四、全力实施“四大”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和全民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组建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及镇(街道)分支机构,全面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基地,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

(二)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建设工程。推进互联网+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互联网优势,运用大数据加强安全生产服务与监管。充分运用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实现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以及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安全生产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等行业动态安全监管网络系统。建设完善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快速报警系统和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程。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信息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指引,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以及有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监管标准体系,改变以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监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把区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纳入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自负责监管和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考核督办等管理制度。推进重点企业、大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工矿商贸领域重大隐患治理。

(四)职业病危害防控中心工程。建设区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中心,为公益类事业单位,作为全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重点技术支撑机构。具体包括职业危害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实验室,职业危害评价、信息监控和检测检验中心,职业安全健康监控、宣传与培训中心等项目的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办事处)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安全与转型的关系、安全与幸福的关系,切实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安全、和谐、幸福高明。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旅游、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各级政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跟随GDP稳定增长,大力支持和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投入。注重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动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

    (四)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格执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形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管和技术指导。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举报机制。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五)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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